每年8月19日是我国为表彰医师群体设立的法定节日——中国医师节,体现国家对医生职业的尊重,强调生命至上理念。然而,少数“黑医生”的非法行医不仅扰乱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而且极大地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汪某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却擅自提取并配制含蟾蜍毒素的“土方针剂”为患者治疗,导致一人死亡。近日,经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仁怀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汪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情回顾:蟾蜍针剂“暗藏杀机”
自2020年以来,被告人汪某某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且无医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利用其自学的中医、西医知识在其家中非法行医并经营中草药店。2024年11月4日,被害人李女士因感冒和关节疼痛到汪某某家中诊治,汪某某了解病情后用其自制的“蟾蜍针剂”——一种以蟾蜍为主要成分提取物,混合利多卡因制成的针剂,分别在被害人膝盖处打了5针皮下注射、后背肩胛骨处打了3针皮下注射。同时针对感冒在被害人臀部打了一针正常针剂。大约半小时后被害人伴随心慌、冒虚汗等症状,汪某某判断系之前的注射导致的药物中毒,遂对其进行输液解毒的同时用自制的三叶木通叶子兑白糖水给被害人服用,被害人喝了几分钟后呕吐并意识模糊,随后救护车到达现场将被害人送至医院,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医院医生报警,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检察履职:全面查明案情,依法精准打击
案件移送至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汪某某在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同时,“蟾蜍针剂”系汪某某私自配制,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也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承办检察官认为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的“蟾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该行为系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但该行为系汪某某为了其诊疗活动所实施,系牵连犯,应以非法行医罪一罪定罪处罚。汪某某长期非法从事注射、输液等医疗活动,其行为不仅突破法律底线,也严重侵犯患者生命健康权益。据此,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以汪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查起诉的同时,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还对类似案件进行类案梳理,针对在我市诊所和药品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向卫健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基层医疗监管体系和网络虚假医疗广告治理。为进一步巩固办案效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经与仁怀市法院沟通后,仁怀市检察院特商请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旁听本次非法行医案件庭审。通过“以案促学”,旨在增进卫健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共识,凝聚打击非法行医的协作合力,共同筑牢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法治防线。
法治警示:警惕“神医”陷阱,守好健康底线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祖传秘方”“中医偏方”旗号,在互联网平台大肆宣传所谓“奇效药品”“灵丹妙药”,这些“神药”中不乏含有剧毒成分、未获批准的制剂。以蟾蜍为例,其虽在中药材中有药用记载,但需在严格医疗监管和专业指导下使用,擅自提取并注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任何未经许可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都属于非法行医,一旦造成后果,不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本案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应坚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不可轻信“民间偏方”“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生命只有一次,健康无小事,要远离这些“黑医生”“黑诊所”,提高警惕。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密切关注医疗安全领域,对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把法律的红线、监管的底线、专业的门槛守得更牢,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得到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文字:蔡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