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小艳不是孤儿,却比孤儿更孤单——爸妈留下的钱够她吃一辈子,她却连在家睡一晚都成了奢望。
一、事情很简单,听着却扎心
小艳,29岁,重度智障,生活不能自理。
爸爸工伤去世,单位赔了90多万;外婆去世早,留下20多万遗产。
加起来,一百多万,存在银行,专款专用,本该给小艳和妈妈花。
可居委会一句话:“你们母女都残疾,钱我们代管。”
紧接着,小艳被送进养老院,妈妈被送进另一家养老院。
母女俩隔着30公里,半年没见上一面。
钱,她们看不见;家,她们回不去。
二、代管≠占有,道理都懂,有人装傻
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财产可由监护人代管,但必须“专款专用、账目公开、随时可查”。
现实却是:
——小艳的银行卡、存折、身份证,全在居委会手里;
——家属想查账,被告知“涉及隐私,不给看”;
——想把孩子接回家,得先“交保证金”,不然“没能力别养”;
——养老院费用每月5500元,从人家自己卡上划,家属却连回执都见不到。
这不是代管,这是代“花”,花得还不让主人知道。
三、最难受的是:她不会说,但她想家
我去那家养老院问过护工。
护工说,小艳每天就做两件事:
1. 抱着一只毛绒狗,那是她爸爸最后一次带她逛庙会买的;
2. 站在走廊尽头,冲着门口“啊啊”叫,谁拉都拉不走。
她不会叫“妈妈”,也不会说“回家”,可护工说,她每天那个方向,就是家的方向。
一百多万,买不来她想要的一顿妈妈做的饭,买不来她熟悉的床。
钱在账户里躺着,人却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四、别急着骂“社区坏”,我们得把灯照到根儿上
居委会也有苦衷:
——怕家属把钱卷跑,残疾人流落街头;
——怕担责任,万一孩子在家烫伤摔伤,谁背锅?
于是干脆“一刀切”:送养老院,最保险。
可问题是:
1. 法律没授权他们当监护人;
2. 没经过法院指定,程序上就违规;
3. 家属还有舅舅、姨妈,愿意轮流照顾,却被一句“你们不够格”挡在门外。
“为你好”三个字,成了最硬的挡箭牌。
说到底,是“怕出事”大于“想成人”,是“程序合规”遮住了“人情味”。
五、给读者,也给我自己留三道作业题
1. 如果你邻居就是小艳,你愿意每周抽一小时,陪她在家门口晒晒太阳吗?
2. 如果哪天你老了、傻了、说不出话,你希望别人怎么花你的钱?
3. 我们拼命挣钱,到底是为了让银行卡好看,还是为了让爱的人好好活?
别急着回答,先存心里,慢慢想。
六、事情正在推进,但热度不能掉
最新消息:当地检察院已介入,居委会被要求30天内公开账目,法院也在走流程,重新指定监护人。
小艳舅舅说,第一步想把妹妹和外甥女接回同一家养老院,起码能让母女俩见上面。
能不能回家,还不知道,但灯已经拧亮,黑箱子被撬开一条缝。
我们需要继续关注,直到小艳能抱着她的毛绒狗,踏进门框,说一句我们听不懂、但她妈妈一定能听懂的——“我回来了”。
结尾一句话:
钱不会说话,可它会烫手;
小艳不会告状,可她会望门。
别让“为你好”变成“为我好”,
更别让“代管”成了“代人生”。
今晚回家,抱抱那个会说会笑的人,
然后顺手转个帖子,让小艳的热搜别掉。
她回不回家,也许就差我们这一点点不肯转身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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