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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货款迟迟不付!天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近日,天长法院依托 “先行调解 + 司法确认” 机制,妥善化解一起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用柔性司法为中小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2024年5月至2025年7月,安徽某设备公司多次向安徽某泵阀公司采购泵及配件。经核算,货款合计146491元,另产生泵体加工费31770元,总金额178261元。设备公司仅支付20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没有结清。
2025年9月28日,双方进行对账,确认设备公司尚欠货款及加工费共计158261元,并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设备公司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欠款,如果逾期,自愿承担利息20000元。
还款期限到了之后,泵阀公司多次催要,设备公司却分文未付。为挽回损失,泵阀公司一纸诉状将对方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由特邀调解员潘顶忠负责处理。调解员仔细梳理买卖合同、送货单据、对账单、还款协议、转账凭证等全部证据材料,查清本案债权债务清晰,矛盾主要集中在还款能力以及利息承担两个方面。
调解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调解员分别听取双方诉求。 被告设备公司认可欠款事实,但坦言企业经营困难,没办法一次性还清欠款,并非恶意拖欠。 原告泵阀公司同样是小微企业,长期回款不畅,资金压力已经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转。
调解员法理情结合开展释法说理: 向被告说明,双方签订的对账还款协议合法有效,逾期还款应当承担约定利息。一旦案件进入审判、执行阶段,企业账户可能被冻结,企业信用受损,经营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同时向原告解释,被告有还款意愿,只是短期资金紧张。如果简单一判了之、直接强制执行,很可能造成被告企业经营停滞,原告的债权反而难以兑现。
本着 “放水养鱼” 的调解思路,调解员立足两家小微企业长远发展,劝说原告酌情减免利息、放宽还款节奏,督促被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
经过多轮沟通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泵阀公司同意将原本约定的20000元逾期利息减至15000 元;设备公司自愿承担调整后的利息,承诺本金与利息按月分期偿还。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
本案没有简单 “一判了之”,通过先行调解 + 司法确认模式,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保留负债企业生存空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用司法力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