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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韩国负责调查紧急戒严事件的特别检察组向二审法庭提出请求,判处前总统尹锡悦死刑。罪名是"带头发动内乱",对应韩国刑法里的内乱头目罪。同一周,这桩案件将进入最后一轮交锋——11月5日,法院将听取尹锡悦本人的最后陈述,并公布二审宣判日期。
一次戒严,两年审判
先把时间线理清楚。2024年12月3日晚,时任总统尹锡悦以铲除"从北势力"为由,宣布紧急戒严令。当晚戒严军进入国会区域,试图封锁议事场所;次日凌晨,多名国会议员设法进入本会议厅,国会随即通过要求解除戒严令的决议案。戒严令从发布到解除,前后仅约6小时,却让韩国一夜之间回到戒严政治的阴影里。
此后尹锡悦先后被停职、逮捕、弹劾,2025年4月被宪法法院罢免总统职务,成为继朴槿惠之后又一位被罢免的总统。
刑事层面同步推进。2025年1月13日,特检组首次以涉嫌内乱头目罪,请求法院判处尹锡悦死刑。同年2月19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内乱头目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另有一起关联案件更早落定:今年1月,法院就尹锡悦涉嫌动用总统警卫处阻止调查机关抓捕一事作出判决,以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到10月29日,特检组在二审中维持死刑请求,并加码理由:一审虽查明大量事实,却"未能彻底查清内乱事件全貌,也未能追究与罪行相称的责任"。它点出这起案件的罕见性——民选总统发动政变,令全体国民震惊,这是企图让韩国历史倒退40年、破坏宪政秩序的犯罪行为。
死刑从何而来:刑法第87条
求刑的依据是韩国刑法第87条(内乱罪)。这一条分两档:作为"头目"实施内乱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无期禁锢;参与谋议、指挥或从事其他重要任务者,处死刑、无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特检组指控尹锡悦正是"带头发动内乱"的头目,对应的法定最高刑就是死刑。
需要说明的是,构成内乱罪还须满足目的要件——即"排除国家权力或紊乱宪政秩序之目的"。特检组认为,发布戒严令、调动武装力量封锁国会,直接指向这一目的;而尹锡悦一方则始终否认,坚持戒严举措具有正当性、未达内乱程度。内乱罪名在韩国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法条对头目一档却明确写死了死刑选项,这也是两审求刑能一路指向死刑的根源。
特检组在求刑意见里专门回应了"死刑误判"的顾虑:反对死刑最有力的理由是可能存在误判,但本案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它还强调,韩国长期不执行死刑的惯例,不能成为不判处死刑的理由;考虑到再犯可能性,量刑时必须严肃对待。
一个"事实上废死"的国家
这里要交代一个重要背景。韩国法律至今保留死刑,但自1997年12月30日集中处决23名死囚后,近30年再未执行过任何一例。有公开统计显示,从1948年到1997年,韩国50年间共执行死刑902人。国际特赦组织据此将韩国归类为"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目前狱中仍关押着数十名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死囚,不同年份的统计口径在20余名到58名之间浮动。2020年12月,韩国政府还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对死刑执行暂停议题投了赞成票。
死刑合宪性本身也多次被推到宪法法院面前。2010年,宪法法院曾对死刑是否违宪作出审议,最终以合宪结论告一段落,但关于废死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这意味着,即便二审改判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还横着一道近乎难以跨越的现实门槛。检方对此也坦承:虽然国际社会视韩国为"事实上废死"国家,但死刑仍可用于量刑和宣判——言下之意,死刑的象征与威慑意义,可能大于实际执行。
11月5日,最后一轮交锋
案件已进入程序末端。11月5日,首尔高等法院将听取尹锡悦方面最终辩护及本人最后陈述,随后公布二审宣判日期。按韩国司法程序,二审宣判后,检方或被告一方如不服,仍可上诉至大法院终审——这也意味着,即使二审改判死刑,案件也未必就此画上句号。
从戒严令发布到二审求死,前后不到两年。这桩案件已不只是一名总统的法律责任问题,而是韩国宪政史上罕见的一次考验:民选总统以戒严方式中止宪法秩序,该承担何种责任、由谁来裁量,答案即将在首尔高等法院的判决里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