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牛肉” 咬下去却满是猪肉的细嫩口感,标价不菲的 “牛腩” 实则是猪排骨旁的三层肉 ——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揭开了一条用母猪肉冒充牛肉的造假产业链,让消费者对餐桌食材的信任遭遇严峻挑战。当低价诱惑击穿诚信底线,法律如何为被 “偷换” 的餐桌权益兜底,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从摊贩到产业链:造假链条的 “精准伪装术” 这场造假风波的起点,源于市场竞争中的 “价格诱惑”。长期在市场摆摊卖牛肉的小范,因周边摊贩售卖的 “低价牛肉” 冲击,生意一落千丈。在利益驱使下,他循着同行的 “秘诀” 找到了批发商阿亮,从此踏入用母猪肉冒充牛肉的造假泥潭 —— 他将低价购入的假牛肉与少量真牛肉混搭销售,试图用真假掺卖的方式掩人耳目。
阿亮打造的造假链条早已形成 “专业化” 分工。这位核心批发商深谙肉类特性,将母猪肉按部位 “精准伪装”:纹理松散的猪颈肉摇身变成高价雪花牛肉,肥瘦相间的猪三层肉充作牛腩,结实的猪腱子肉则冒充牛腱子肉。从原料挑选、去油加工到运输批发,阿亮组建了专门的团队,甚至雇佣工人和司机完成全流程操作,让假牛肉顺利流入市场。
在小范之外,小叶、小陈、小黄等多名摊贩也明知真相,仍持续从阿亮处进货销售,形成 “上游加工、中游批发、下游零售” 的造假网络。 法律亮剑:刑事追责与公益赔偿双重严惩 截至案发,小范销售金额达 47 万余元,小叶 48 万余元,小陈 21 万余元,小黄 43 万余元,四人的非法获利均来自对消费者的欺诈。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四人以猪肉冒充牛肉销售的行为,已构成《刑法》中的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金额 20 万元以上不满 50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最终,法院结合四人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判决突破了 “个人追责” 的局限。法院认定,四人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构成民事公益诉讼侵权。除刑事处罚外,四人还被责令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并通过公开渠道向消费者赔礼道歉。目前,上游核心人物阿亮及参与加工、运输的涉案人员已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意味着整条造假链条都将面临法律的全面清算。
餐桌防骗:消费者该如何识破 “肉中猫腻”
此类造假案件频发,暴露出部分消费者对肉类鉴别能力的不足。其实,通过 “看、闻、按” 等简单方法,可初步辨别猪肉与牛肉的差异:
看纹路与色泽:牛肉肌理细腻,多横切纹路,颜色呈暗红色;猪肉纹路较粗且排列不规则,颜色偏粉红色。阿亮用猪颈肉冒充雪花牛肉时,虽能利用纹理相似性迷惑人,但猪肉的浅色调仍与真牛肉存在差异。
闻气味:新鲜牛肉带有独特的腥膻味,而猪肉的气味相对清淡不明显,若肉类有异常香料味则需警惕。
按弹性:牛肉肉质紧凑有弹性,按压后能快速恢复;猪肉肌理松散,按压后凹陷不易回弹。
此外,消费者还应摒弃 “贪便宜” 心态,若遇到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 “牛肉”,需格外警惕。购买时尽量选择正规商超或有资质的摊位,保留购物凭证,一旦发现疑似造假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