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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荷兰安世进行法律反击:我的一点不成熟看法

现在看来,荷兰安世的“叛乱”已成事实。在荷兰境内,我们鞭长莫及,只能眼看着它逍遥自在——手握100%股权,却无从着力。2

现在看来,荷兰安世的“叛乱”已成事实。在荷兰境内,我们鞭长莫及,只能眼看着它逍遥自在——手握100%股权,却无从着力。

2025年秋天,荷兰政府以所谓“技术外流”为借口,强行介入全资中资控股的安世半导体内部事务。随后,阿姆斯特丹企业商事法庭作出裁决,无故暂停安世半导体中国籍首席执行官张学政的职务,剥夺母公司闻泰科技通过裕成控股持有的全部投票权,将本属于控股股东的合法股东权利,强行交由法院指定的“独立管理人”代行。

闻泰100%控股的公司,董事长被撵走;此后荷兰安世便不再听命于控股股东,开始“自由航行”,堪称世界商业史上的“奇迹”。闻泰科技作为安世半导体100%控股股东,荷兰司法却以单边裁决强行剥离中资股东的核心权利,刻意将安世半导体从母公司管控体系中切割出去,实质酿成了一场“叛乱式脱控”。

面对这场赤裸裸的司法不公,企业的正当抗议、外交层面的柔性斡旋,都难以直接推翻域外生效裁决,无法从根源上挽回控制权损失。事件发酵期间,中荷双方曾开展磋商,中方阶段性恢复对安世半导体的相关出口供应,荷方也暂时搁置部分执行措施,短暂缓和了供应链紧张局面。但荷兰安世依旧是那个“叛乱者”——一个摆脱100%控股股东、自行其是的实体,这与现代企业治理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要改变这种“无法无天”的局面,我建议打一场法律战,让荷兰安世感觉到“疼”。

在法律层面维护自身权益,闻泰科技已经做了两件事:

第一,起诉索赔八十亿。 2026年5月22日,闻泰科技及控股平台裕成控股正式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荷兰安世半导体及三名外籍高管配合荷兰单边歧视性措施,恶意侵害控股股东合法权益,造成上市公司巨额经济损失,索赔金额暂计八十亿元人民币。

第二,冻结境内核心资产。 2026年8月28日,东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依法查封、冻结安世半导体及关联公司名下价值二十一点三九亿元的境内核心资产,覆盖其无锡、上海核心生产基地、设备业务板块及全部境内运营主体股权,冻结期限持续至2029年8月。

此次大范围、长期限的资产保全,直接锁定了安世半导体在华经营根基,动摇了其依托域外裁决肆意脱控的资本基础,也为闻泰科技掌握博弈主动权筑牢了核心筹码,被路透社等国际主流媒体视作本次跨境争端的关键转折点。

这一步非常关键。但不能止步于此——资产冻结只是“止血”,真正解决问题要靠“确权”。

我的建议是,闻泰科技应进一步推动东莞中院在实体审理中作出以下几项认定:

其一,确认控制权并发出禁令。 明确确认闻泰科技对安世所有中国境内子公司的合法控制权、董事会任免权与经营决策权,全面锁定境内资产、产能与利润归属;同时严禁荷兰法院指派的独立管理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任何股东权利、干预企业经营,彻底切断域外司法干预的境内落地通道。

其二,确认治理体系归属。 通过司法确权,确保安世中国境内企业的章程制度、治理体系、经营决策完全按照闻泰科技的管控体系顺畅执行,彻底摆脱荷兰域外裁决的干扰。

这一步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荷兰的托管令在其境内有效,但在中国境内没有直接法律效力——境外法院的裁决若想在中国发生效力,必须经过中国法院的承认程序。在中国法院作出相反判决之前,荷兰那套“独立管理人”制度在中国境内就是一张废纸。即便荷兰方面单方面剥夺闻泰的境外投票权,也无法触碰、调动、支配安世中国的核心资产与产能。境内资产,中国法院说了算。

在固守本土主场、守住资产底盘的基础上,我个人建议可考虑精准布局外围法律狙击,形成双线夹击的博弈格局。但这个方向只能说理论上可行,实操难度不小,需要仔细权衡投入产出。

安世半导体作为全球化企业,营收高度依赖德国、日本等核心海外销售市场,现金流是其存续经营的核心命脉。思路是:闻泰科技依托股东权益受损的事实,在安世核心销售国发起针对性辅助诉讼,请求当地法院冻结安世在该国的应收账款、终端客户货款及本地经营性资产。

有利之处在于:聚焦一两个核心市场精准发力,就能打击荷兰安世总部的现金流,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一旦海外法院冻结其核心市场回款,安世将不可避免面临现金流承压——周转受阻、供应链信心动摇、客户趋于谨慎、多区域应诉成本激增。其正常接单、回款、生产、扩张的节奏会被彻底打乱,真正实现“经营不得安宁”的博弈效果。

但实操障碍也必须讲清楚:

管辖权问题。 德国、日本法院是否愿意受理一家中国公司针对荷兰公司的股东权益纠纷,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法院通常会要求案件与本国具有“充分联系”,这个门槛不低。

法律适用复杂。 此类诉讼涉及中国《反外国制裁法》、荷兰公司法、德国及日本民事诉讼法的交叉适用,法律冲突问题极为复杂,审理周期可能非常长。

成本高昂。 境外诉讼耗时费力,且结果高度不确定。

执行风险。 即便拿到当地法院的冻结令,也只是临时措施,最终胜负仍取决于实体审理。

所以我的看法是:外围诉讼可以做,但要当作辅助性施压手段,而不是主力方向。它的核心价值不在于一次性完胜,而在于制造持续性的经营压力和法律成本,让荷兰安世清楚认识到——依托域外司法剥夺中资股东权益的代价,就是全球经营受阻、现金流持续承压、品牌价值持续损耗。最终目的是迫使对方回到谈判桌前,在“归还中资合法股东权益”与“承受持续巨额经营损失”之间作出理性取舍。

荷兰可以动用本国司法体系干预企业治理、剥夺中资股东合法权益,中方同样可以依托完善的法治体系,对等开展法律反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法律工具是双向的,关键看敢不敢用、会不会用。

东莞中院的资产保全裁定,已经打响了中资企业反制域外司法霸凌的关键一枪。与此同时,闻泰科技还可以通过舆论宣传,在德国和日本这两个核心市场,围绕“100%控股却遭遇叛乱”这一在企业管理层面严重站不住脚的事实阐明中方立场——告诉所在国,这不是意识形态的战斗,而是一场保卫正常企业管理精神的“制度保卫战”。

荷兰安世想搞“叛乱”,这在世界企业管理史上注定是一个污点。我们通过法律战持续施压,让国际商业社会看清荷兰安世的真实面目——一个背弃股东、自外于正常治理体系的“怪胎”。

企业信誉一旦蒙尘,市场的惩罚迟早会来。我们在德国和日本发起的法律行动,或许不够经济,或许胜算难料,但就是要让荷兰安世在企业界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让它再也无法体面地“自由航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