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早上7点50分左右,浙江台州临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蒋女士把孩子送到临海小学,开车往回走。
开到兆丰路建设大楼西边时,和一辆左转的车撞上了。
古城交警赶到现场,查双方驾驶员信息时,闻到蒋女士车里明显有酒味,马上给她做酒精检测。

测之前,蒋女士还特别肯定,说自己绝对不可能酒驾。
她跟警察说:3月25日晚上在娘家喝了一瓶红酒,喝到夜里11点,后来叫代驾回的家。
第二天早上6点半起床,觉得歇了七八个小时,酒肯定醒透了,就开车送孩子上学。
结果一抽血,她酒精含量192mg/100ml,醉驾标准才80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开车。
蒋女士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02 多方视角当事人一口咬定自己不算酒驾,头天晚上喝完酒叫了代驾,早上起来脑子很清醒。
以为酒早就代谢完了,才开车送孩子,对化验结果特别意外。
交警在事故现场闻到蒋女士车里有酒味,立刻做酒精检测。
最终确认她血液酒精含量192mg/100ml,属于醉驾,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

这事一出来大家都在议论。
有人说:隔夜酒也是酒,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有人说:送孩子还醉驾,真出大事可怎么办。
还有人说:这下不光扣分罚款,还要负刑事责任。
03 背景信息因为“隔夜酒”被查出酒驾、醉驾的事儿,经常发生。
酒驾是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属于违法,要受行政处罚。
醉驾是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属于犯罪,构成危险驾驶罪。

对应的后果也不一样:
酒驾:驾驶证扣6个月,罚款1000到2000元。
醉驾:要判拘役1到6个月,还要罚款。直接吊销驾照,5年之内都不能再考。
如果醉驾还出了重大事故,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甚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而且商业保险大概率不赔,交强险赔了之后,保险公司还可以找醉驾的人把钱要回来。
个人感悟蒋女士检测前还特别笃定,不是装傻,是真觉得睡一觉就没事了。
这种“睡醒=酒醒”的认知,在很多人脑子里根深蒂固。
实际上酒精代谢因人而异,一瓶红酒下去,十几个小时都代谢不完的大有人在。
蒋女士早上6点半醒来,觉得自己清醒了,开车送孩子上学。
返程途中出事故。这意味着她送孩子去学校的路上,全程都是醉驾状态。

一个血液酒精含量192mg/100ml的司机,开着车送孩子上学,这个画面想想都后怕。
万一路上出大事,受伤的不只是她自己,还有车里的孩子、路上的行人。
她以为自己“清醒了”,其实只是“不晕了”。
体内的酒精浓度还足以让她反应迟钝、判断失误。

很多人不知道,酒精对驾驶能力的影响,不是“晕不晕”能判断的。
蒋女士血液酒精含量192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她面临的不是扣分罚款,而是刑事处罚——危险驾驶罪,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同时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考。

如果保险公司商业险拒赔,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还得她自己掏钱。
蒋女士说“我发誓,我没喝”。她没撒谎,她确实早上没喝。
可她忘了,昨晚喝的,也是酒。酒是昨晚喝的,罪是今天犯的。
愿她记住这个教训,也愿所有开车的人记住:隔夜酒,也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