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村民喝酒喝上头了,他打开全村500人的村务大群,连发好几条语音,当着众人的面大骂村支书和妇联主席。有村民看见直接保留证据报警,这下男子悲剧了!
500人的村务大群,不是酒桌,更不是情绪垃圾桶。 一条语音发出去,群里所有人都能听见,还能转发、录屏、保存。酒醒之后删不掉,撤回也来不及。这个男子大概以为群里都是乡里乡亲,骂两句出出气没事。可法律看的是场合和影响,不看喝酒时脑子热不热。
骂人和批评,中间隔着一条很清楚的线。 对村支书的工作有意见,可以说哪件事办得不公,哪笔账目不清楚,哪个项目没公示。
对妇联主席有看法,可以摆事实讲道理。直接开骂,带侮辱性词汇,当着500人的面连发语音,性质就变了。批评是冲着事去的,辱骂是冲着人去的。冲着人去,就碰了人格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得很明白: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500人的微信群,属于多数人在场的公共空间。语音一发,传播范围比在村口骂街还大。村民保留证据报警,公安机关受理之后,拘留和罚款不是吓唬人的。
喝酒不是挡箭牌。 法律上,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照样处罚。喝多了控制不住嘴,后果得自己扛。村支书和妇联主席是基层干部,工作中该被监督、该被批评,可他们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干部身份不意味着活该挨骂,群众身份也不意味着骂了白骂。
这个男子真正的悲剧,不在被拘留那几天。 是在全村人面前把话说绝了,往后在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村务群里几百双眼睛看着,截图可能早就传开了。
道歉能不能挽回,得看人家接不接受。民事上,被骂的人还可以起诉名誉侵权,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场酒,换来的可能是拘留、罚款、官司和往后几年的人情债。
对村干部有意见,路一直开着。 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纪委、信访窗口、12345热线,哪一条都比在群里骂人管用。留好证据,写清楚时间地点事情经过,递上去有人受理。骂完了,气出了,事情还在那儿,自己先搭进去了。
村务大群是用来发通知、议村务、通消息的。谁把它当成发泄的地方,谁就得准备好为那几条语音买单。酒醒了,账不会醒。
信息来源:网易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