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咨询我案子,朋友介绍过来的,一审二审都输了,想找我代理再审。
沟通过后,我发现合同背后的真实交易没说,而我已经看穿,所以法院判他输一点毛病没有,代理不了。
他也骗了他的代理律师,只拿合同表面说事,而他的律师告诉他能赢,但结果输惨了,律师费倒是挣了。
这让我想起那些零团费的旅行团,到旅行地让旅游的人强制购物,旅行的人不购物,双方发生争执。
我觉得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旅行社用零团费或低于成本价让人上钩,最后让人强行购物拿回扣赚钱;旅行的人想占便宜,明知旅行有成本,你凭什么零团费让人家给你服务?所以他们打起架来,就应该各打五十大板。
这案子,客户骗律师,律师忽修客户,都不好东西,坏客户魔高一尺,坏律师道高一丈,最后以客户输了官司,律师挣了前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