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闹心了!贵州一名女子看到杭州酒店招聘保洁员,月薪最高能拿8500元,还包吃包住,立马动了心。谁知千里迢迢赶到杭州,工作还没着落,就先交了1580元培训费。好不容易熬过三天培训,进酒店才干了半天,竟然被通知不合格,直接走人。女子越想越委屈,当场报警,还找来媒体讨说法。
王大姐是贵州人。今年十月十七号,她坐了一夜火车到杭州,想找一份酒店保洁的工作。短视频里看到的广告写得清楚:连锁酒店,综合月薪六千五到八千五,包吃包住,做六休一。她在老家挣不到这个数,女儿还在读书,学费压在肩上。
到了杭州,接待她的是钱塘区一家叫美雇科技的公司。对方没急着安排上班,先带她看了培训场地,然后说要交一千五百八的培训费。王大姐问,不是说找工作不用交钱吗。
对方说,这是培训服务费,不交不推荐。人已经在杭州了,车票花了,住店花了,她咬咬牙掏了钱,签了一份三年期的委托服务协议。接下来两三天,她就在一间摆了几张床的屋子里练铺床,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下。
培训结束,公司给了一个酒店地址。待遇跟广告对不上:底薪三千,退房一间七块,续住一间五块,全靠计件。在酒店碰到的老员工说,干了这么久也没拿到过广告上那个数。
第二天试工,王大姐铺一张床花了九分钟。酒店客房又窄又小,弯腰都得侧身,加上她紧张,动作确实慢了。中午吃饭的时候通知她,不合格,不用来了。
王大姐报了警,也找来了记者。公司经理对着镜头说,那一千五百八不是培训费,是委托服务协议的费用,公司确实培训了,也确实推荐她去了酒店。最后协调下来,公司退八百。王大姐想要全退,再补车费,没成。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以后,评论区大多在骂黑中介,也有人说她自己不小心,找工作哪有先交钱的道理。但我觉得,把这件事简单归为 "遇到了坏人" 或者 "自己不小心",其实没说到根上。
你仔细看这家公司的操作,每一步都有说法。它跟王大姐签的不是劳动合同,是 "委托服务协议",协议上写的是行业信息、面试指导、技能指导。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但美雇公司说我不是用人单位,我是给你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收服务费合理合法。
它确实培训了,确实推荐了酒店,酒店确实也试工了 —— 只不过半天之后说不合格。每一个环节单拎出来,都挑不出大毛病。但连起来看,就是一条把外地人从老家哄过来、收一笔钱、再以 "考核不通过" 把人退回去的流水线。
这条流水线不是杭州独有,也不是今年才有。人社部今年五月专门通报了一批同类案例:北京有公司以入职实训为名收一万八千八,还诱导求职者去网贷平台分期;
江苏盐城有公司没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网上发兼职岗位收钱,退费时拿律师函吓唬人。
杭州人社局自己的通报里,去年专项行动检查了一千三百九十八家用人单位和人力服务机构,查实的违法案件不在少数。王大姐碰到的不是一个孤例,是一条一直在跑的赛道。
这条流水线最值得琢磨的地方,是它专门挑什么样的人下手。它不挑大学生,因为大学生会查资质、会打投诉电话、会在网上发帖。它挑的是王大姐这样的人:中年、急用钱、离乡背井、耗不起时间。她发现不对之后报警了、找记者了,最后拿回八百块。
但她没有精力在杭州耗着走仲裁程序,也没有时间跟一家公司打几个月官司,因为家里女儿的学费不等人。公司算准了这一点,退八百块不是良心发现,是这笔账算下来最低成本的了结方式。
更实际的问题是,记者走了以后呢。公司照常开门,广告换个账号、改个数字,继续发。下一个刷到视频的人,可能也在为孩子的学费发愁,也可能刚跟老家的厂子辞了工。
她会不会也买一张车票,坐到杭州,走进那间摆了几张床的房间,听见有人说 "先交一千五百八"。
找工作先交钱这件事,说起来谁都知道该转身就走。但对一个急着挣钱的人来说,转身要放弃的是一张已经买好的车票、一个看起来能改变生活的机会、一种出来拼一下的念头。
这条流水线利用的不是人的贪心,是人的急迫。而急迫,往往是最不被同情的处境。
信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典型案例》
中工网:《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侵害求职者权益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