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莫言的批判,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吗?
名人保护法?
先烈保护法?
研究院保护法?
对联保护法?
破挌教授保护法?
洋奖保护法?
……
这些五花八门的“专属保护法”显然都是网友们的调侃吐槽,我国现行法律体系里从来没有针对任何单个个人、特定头衔或是某类奖项的特殊保护法条。
文学评论本身是创作生态里再正常不过的一环,只要质疑和批判都在合法框架内,不涉及侮辱诽谤、造谣抹黑,就完全属于公民间正常的观点交流范畴,根本不需要什么特殊“尚方宝剑”来介入。大家之所以编出这么多玩笑式的法名,本质上也是反感部分人动辄拿“违法”大帽子扣向不同意见,生怕正常的文艺讨论最后演变成容不下半点异见的“文字狱”,反倒背离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创作初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