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不只是钱的事!湖北,90岁高龄的退休教授送别病逝的儿子,正在经历丧子之痛,岂料,被儿媳和孙女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儿媳想独吞家里那套近190平方米的大房子,把老人彻底排除在外。孤独无助的高龄老人,不但养儿防老的愿望落空,还被至亲起诉,状况令人唏嘘……
这位刘老今年 90 岁,是湖北某高校的退休教授,家在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平日里一个人独居。走掉的儿子叫刘国强,才 54 岁,因病没的。
90 岁的父亲送 54 岁的儿子出门,这本身就是人生最难扛的那种事。老人还没从悲痛里缓过神,法院的传票先到了。
90 岁的人,跑不动法院、看不懂流水,第一反应是难过,第二反应是害怕,最后只能拄着拐棍摸到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中心一听情况,当天就指派了湖北车城律师事务所的陈运勤律师上门。
原告是儿媳李静,连带着孙女刘小娟,两个人一起把公爹告了。诉求写得很直白:家里那套近 190 平方米的房子,归她们母女俩,老人别沾边。
起诉书里有个细节很耐嚼。李静在诉状里只字不提存款、抚恤金、公积金、养老金这些钱,眼睛死死盯着那套房子。
陈运勤律师一上门就觉得不对劲 —— 继承官司哪有只争一套房、对其他遗产装聋作哑的道理?一查流水才发现,刘国强名下那笔 16 万元的公积金账户,早在起诉之前就被人提取一空、直接销户了。
这就不是临时起意,这是提前把账算明白了再上门。
陈运勤律师当即跟法官沟通,要求把刘国强所有遗产全部查清、延期开庭,法院采纳了。
律师又联系刘国强生前所在单位,调取工资明细、公积金、抚恤金等资料,再申请法院调取双方银行存款、公积金、养老金和车辆登记信息。
这一查,数字全摆到了台面上:单位发的抚恤金 34 万元,刘国强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 8 万元,企业年金账户余额 11 万元,工资账户还剩 1.2 万余元,加上已经被销户提取的公积金 16 万元,连李静自己名下 13 万余元的养老金也一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来分割。
李静当初想绕开不提的那些钱,一个都没绕过去。
法院一审判得很清楚:那套近 190 平方米的房子归李静所有,但李静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20 天内,付给刘老房产折价款 20 万余元;加上抚恤金、公积金、养老金这些钱按法定份额分割出来的部分,李静还要再付 15 万余元。
两笔加在一起,老人依法拿回了 35 万余元。
法律这边条文写得很清楚:民法典第 1070 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子女先走,父母照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哪个儿媳一句房子是我跟儿子的,就能把公爹扫地出门的。而且继承案在法律上要求把全部遗产查清、一并处理,不能原告挑着告、挑着分。
这两条,普通家庭里十个人有八九个不清楚。李静大概就是吃准了 90 岁的老人不懂这些、也跑不动这些,才敢把公积金先销户、把起诉书只写一套房。
问题在于,法律能帮老人把 35 万要回来,帮不回那个 54 岁的儿子。
老人这辈子指望的养儿防老,到最后落下来的不是儿子端茶送水,是儿子留下的家庭账本被人拿着计算器算了一遍又一遍。
35 万元听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对一个 90 岁、独居、刚丧子的老人来说,他真正想要的东西,这场官司里一分钱都判不出来。
今天能在儿子刚走就把公爹告上法庭、把公积金提前销户的,就算老人最后拿到了 35 万,这门亲戚也算走到头了。
老人往后一个人住在张湾区那套老房子里,逢年过节,儿子那边再也不会有人来敲门。法律守住了钱,守不住人心;养儿防老防的从来不是老了以后没钱花,防的是老了以后身边没人。如今钱要回来了,人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