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医院给投诉患者的书面回复
"当日中午值班医生因出诊床旁超声后没有及时回岗,14点11分接到呼叫电话,14点30分到岗完成彩超,情况属实。"
翻译一下:这个医生当时不在诊室,是因为他去病房给病人做床旁超声了。他回来晚了,是因为他刚干完活。医院在回复里把原因写得清清楚楚,然后还是把钱扣了。
扣50块,对医生来说不算什么。但这件事的性质不是50块。
紧接着还有两句:分管领导对科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该科室组织开展"劳动纪律、医疗安全警示教育"。
一个医生离开诊室去给住院病人做床旁超声,被定性成了"劳动纪律"问题。
这就有点荒诞了。床旁超声是干什么用的?是给下不了床的、术后起不来的、病情重到推不动的人做的。医生往病房跑这一趟,救的是那边的人,得罪的是这边等着的人。
然后呢?
然后他就成了那个"没有及时回岗"的人。
我想问的是:这50块,罚的到底是什么?不是过错。回复里没有任何一句说这个医生做错了什么,但依旧被处罚。
只能说罚的是"有人投诉了,总得有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