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时雨
于时雨(1910.10.10—1942.6.17),原名于长海,曾用名于金波、于振河,字条尘,号慰农,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人,冀中抗日根据地优秀党政军干部、抗日烈士。
1926年投身东北军。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后,他不愿附逆,流亡至河北饶阳县,以北官庄小学教员身份为掩护,向学生和乡民宣讲抗日救国道理,开办农民夜校,创作《流亡叹》等作品唤醒民众。他随身携带来自家乡的烙铁,常为师生、游击队员熨整衣物,以整洁风貌提振抗战士气。
1937年结识吕正操等爱国将领,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饶阳县战地委员会工作。
1938年10月任饶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教育科科长,在艰苦条件下开办多期抗日教员训练班,普及战时教育,动员数百名青年参军参战,为冀中根据地培养大批基层抗日骨干,工作成绩受冀中区党委表彰。
1940年调任交河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县游击大队大队长,领导全县根据地建设与敌后斗争:建立村级党组织与民兵武装,亲审处决30余名罪大恶极的汉奸,肃清地方匪患,率部参加百团大战,破袭津浦铁路沿线日伪军炮楼与交通线,切断敌军补给,1941年4月指挥县大队配合八路军主力,在白庙战斗中歼灭日伪军170余人,是交河抗战史上规模最大的歼灭战之一,受到冀中军区通令嘉奖,多次配合回民支队、冀中八分区主力作战,日军对其忌惮不已,悬赏重金抓捕。
坚守腹地,五一大扫荡中壮烈殉国
1941年底升任中共冀中第九地委委员、秘书长,负责根据地党务与敌后斗争统筹。
1942年5月,日军发动惨绝人寰的“五一大扫荡”,以五万重兵铁壁合围冀中平原。主力部队外线转移时,于时雨主动请缨留在饶阳腹地,带领小股武装坚持就地斗争。
1942年6月17日,因叛徒告密,他被日军重兵包围在饶阳县北善村村民赵三妮家的地窖中。他持手枪奋勇还击,击毙击伤多名敌人;子弹打尽后宁死不受俘辱,拿起身边的镰刀自刎殉国,牺牲前仍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华民族万岁!”,年仅32岁。
新中国成立后被正式追认为革命烈士,遗骨迁葬吉林省辉南县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