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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时雨 于时雨(1910.10.10—1942.6.17)原名于长海,字条尘,号

于时雨
于时雨(1910.10.10—1942.6.17)原名于长海,字条尘,号慰农,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人,冀中抗日根据地优秀党政、军事领导干部。
1926年,16岁的于时雨投身东北军。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他不愿做亡国奴,辗转流亡至河北饶阳,在北官庄小学任教。
教学期间,他借课堂宣讲救国道理,开办农民夜校,向百姓揭露日军侵略罪行;随身携带一把烙铁,常为学生、游击队员熨整衣物,以整洁风貌提振群众抗战士气。他写下《流亡叹》等诗文,痛斥不抵抗政策,暗中联络爱国志士。
1937年,结识吕正操、沙克等东北军爱国将领,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10月任饶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教育科长,开办多期抗日教员训练班,普及战时教育,动员数百青年参军、参加救亡团体,为冀中根据地培养大批基层骨干,被冀中区党委表彰。
1940年,冀中区党委任命于时雨为交河县抗日民主县长兼游击大队长。
领导全县开展减租减息、建立村级党组织与民兵武装,肃清汉奸30余人,参加百团大战,带队破袭津浦铁路沿线日军炮楼、交通线,配合回民支队马本斋部、冀中八分区主力作战,1941年白庙战斗歼敌170余人,日军悬赏重金抓捕他,称其“瞪眼大王”,闻其名胆寒。
1942年初,调任冀中第九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负责根据地党务、宣传与敌后游击指挥工作。
同年5月,日军发动惨绝人寰的冀中“五一大扫荡”,数万日军铁壁合围平原根据地。主力部队奉命向外转移,于时雨主动留下,带领小股武装在饶阳一带坚持就地斗争。
1942年6月17日,因叛徒告密,日军110师团重兵包围饶阳县北善村,于时雨退守村民地窖隐蔽。
日伪军威逼喊话、派人下窖抓捕,他持勃朗宁手枪奋勇还击,击毙多名敌人,直至子弹全部打光。敌人步步逼近,他不愿被俘受辱,拿起地窖镰刀自刎,牺牲前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华民族万岁!”,年仅32岁。
新中国成立后,民政部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遗骨迁葬吉林辉南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