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屈了!2021年,山东淄博,一名女子瞒着丈夫和一名男子去旅馆开房,没想到,两人刚要进入正题,女子的丈夫忽然现身,男子吓得求饶,给女子丈夫转了2.5万元,恳求他宽恕,女子丈夫收下钱后,不再追究。
信源:扬子晚报 男子捉奸收前妻情夫2.5万元补偿金被控敲诈勒索……
2021年3月28日上午,外卖员路某某送完手里最后一单外卖骑车回家,发现妻子张某出门前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服,说要送孩子去辅导班。
路某某心里觉得不对劲,骑电动车悄悄跟在后面。
张某把孩子送到培训机构楼下,没往楼上走,转身进了同一栋楼里的一家快捷酒店。
路某某把电动车停在路边,直接走进酒店大堂,向前台工作人员询问妻子进的是哪个房间。
前台工作人员说没有对应身份的登记信息,路某某直接顺着楼梯上到二楼,找到对应的房间推门进去。
房间里,张某和刘某某躺在床上。
路某某掏出手机拍下现场视频,上去打了刘某某一拳。
刘某某缩在床角,主动提出自己有错,愿意拿出一笔钱作为补偿。
两个人来回协商十几分钟,最开始路某某提的金额对方拿不出,最后刘某某分3次通过微信转账,总共转了2.5万元给路某某,转账备注直接写的补偿。
路某某收完这笔钱,又顺手从桌上拿了200元现金,留下100元给刘某某当交通费用,之后带着妻子离开酒店。
2021年4月5日,刘某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声称自己遭到敲诈勒索。
4月25日,刘某某正式到派出所提交报案材料。
5月7日,路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当时路某某和张某的离婚抚养权纠纷正要开庭,刘某某拿出报案回执,路某某当天就被办案人员带走。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路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路某某发现妻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殴打刘某某,用拍摄视频和言语施压的方式索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
路某某在看守所服满全部刑期,于2021年11月6日刑满释放。
路某某出狱之后立刻开始申诉。
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路某某没有放弃,继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
2023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2024年1月1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再审案件。
同年10月8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直接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改判路某某无罪。
再审判决认定,涉案的2.5万元是刘某某为弥补自身过错主动提出给付。
刘某某明知张某已婚,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对整个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路某某在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行为,但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才最终确定金额,路某某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改判无罪之后,路某某父亲路先生在2021年5月12日替儿子退赔的2.5万元,成为新的争议点。
路先生当时以为儿子确实构成犯罪,四处借钱凑了2.5万元退给刘某某,刘某某当场出具了谅解书。
2024年路某某拿到无罪判决之后,路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刘某某,要求对方全额返还2.5万元。
法院最终裁定,该款项属于因不法原因给付,不由法律调整,直接驳回起诉。
2026年1月14日,路某某要求追究刘某某诬告陷害罪的相关责任。
2月3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路某某申请复议,3月2日相关部门维持原决定,认定刘某某没有捏造事实,只是对法律存在认识错误,属于错告,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2026年7月10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完全成立。
2026年7月23日,路先生因淋巴癌离世。
他生前为了替儿子申诉,几年间四处奔走,2025年3月查出癌症中期,去世前仍反复叮嘱路某某申请国家赔偿,恢复自身名誉。
2026年10月8日,路某某正式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总额423万余元。
其中包含人身自由赔偿金91252.96元,对应被限制人身自由的183天。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路先生代为退还的2.5万元。
维权产生的交通,住宿,差旅和律师费共10万元。
路先生医疗费374356元,死亡赔偿金2588820元,丧葬费57731.5元。
路某某表示,父亲为替他申冤操劳致病离世,这些损失理应计入赔偿范围。
我觉得这起案件最让人唏嘘的地方,从来不是一次普通的婚姻纠纷。
在我看来普通人在遇到这类糟心事的时候,哪怕占尽道理,但凡边界拿捏偏半分,后续的连锁代价根本不是普通家庭能扛得住的。
很多人以为占理就能随便维权,真走到法庭上才会发现,私力维权的边界比普通人想象的要窄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