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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女子存百万后去世# 没有发现有用的关键词,所以没搜到公开的判决书原文。 按微博智搜,有这些信息: “一、核心事实与法院判决 房产收归国有:赵女士名下位于北京昌平区、价值400余万的101平米房产,因无遗嘱且无任何法定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民法典》第1160条归国家所有,由昌平区民政局管 ​

41岁女子存百万后去世没有发现有用的关键词,所以没搜到公开的判决书原文。按微博智搜,有这些信息:“一、核心事实与法院判决房产收归国有:赵女士名下位于北京昌平区、价值400余万的101平米房产,因无遗嘱且无任何法定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民法典》第1160条归国家所有,由昌平区民政局管理。存款按帮扶比例分配:110余万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等现金类财产,由9位旁系亲属(叔、姑、舅、姨)按实际帮扶程度分割。照顾较多的叔叔分得20%,其余8人各得10%。亲戚对簿公堂:9位旁系亲属均声称曾照顾赵女士并起诉争产,但法院认定他们的探望、偶尔陪诊属人情往来,不构成主要,无法继承房产。”

娇姐锐评:这个案子从已知信息上看,判决结果没有什么太大的讨论空间,没毛病。但是法律规定和普通群众的认知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看热搜里的评论,很多人疑问的点在于,这位女士的房子和钱为什么不能都归亲戚,就钱由亲戚分了,房子咋还归国家了?没看到判决书,只能根据娇姐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判断。大概率是这帮亲戚基本上没怎么管过她,这人死后,这些亲戚跳出来东拼西凑一些碎片信息,试图证明自己照顾了她,进而分得财产,但是由于实在没干过啥太多的好事,那点证据根本证明不了这些人对女士履行了赡养照顾的义务……法院其实从案件本身的客观事实来说,一点都不想让这些人得逞,毛都不应该给他们分。但又不想这帮人什么也没分到后闹事儿,同时也为了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只好勉为其难给他们分点儿,打发了得了。即,这个判决结果是法院权衡利弊以后的结果,如果完全按客观事实来判,这些人有可能啥也分不到。写到这里,应该能理解房子为什么不给他们分了。还理解不了的人,那是不想理解,也就不用看了。

说一千道一万,抛开法律问题,单纯从个体角度出发,我更感慨这不就是本山小品里小沈阳的那句话:你知道人活在世上最可怕的是什么吗?答,人死了,钱没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