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日报》10月21日的报道,有网友把一个多月前在机场拍到的樊振东照片发上网,还配上“不藏了,共享吧”。看起来是一次迟到的“偶遇分享”,问题却恰恰出在这个“分享”上。
照片晚发一个月,未经允许拍摄的性质就会改变吗?
樊振东当天上午的微博,回答得相当清楚。他引用“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直指以喜爱为理由拍摄、传播他人私人行程,并不能因此变得合理。比起拍摄者是谁、出于什么心思,他更在意的是对方有没有尊重边界。
他还专门说明:礼貌打招呼的球迷、友善的路人,他并不排斥,甚至愿意回应。真正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有人一边打开摄像头,一边喊话、靠近,仿佛只要喊一声“喜欢你”,别人就应该配合镜头。
这番话不是临时起意。南方网10月21日报道也提到,他此前曾多次呼吁理智追星、抵制越界行为。因此,把这次发声理解成“不愿见粉丝”,显然弄错了重点。
最能说明这一点的,反而是两天前的另一幕。
10月19日,樊振东在广州海珠区参加品牌活动。《广州日报》记录,五层商场聚集了大批观众,他一身白衣亮相,还在互动环节拿卷纸颠起乒乓球。深圳卫视发布的视频中,球迷喊着“欢迎东哥回家”,他也向大家打招呼。
一个是在公开活动中主动回应欢呼,一个是针对私人场合未经允许的拍摄发声。两者根本不冲突。真正的分界线,从来不是镜头对准谁,而是这份关注有没有得到尊重、有没有合适的场合。
再把时间往前拨。8月22日,樊振东代表德国杜塞尔多夫俱乐部迎来新赛季正式比赛首秀。新华社报道,超过3500名观众来到现场,他先后以3比1击败两名对手,为球队3比1获胜贡献两分。
有人专程买票看他比赛,有人在商场公开活动里为他喝彩,这些都是对运动员成绩与职业能力的认可。为什么非得把镜头伸进私人行程,才觉得自己离偶像更近?
说白了,热爱不是通行证。延迟公开不等于经过同意,远远拍摄也不等于对当事人没有影响。运动员愿意在赛场上接受成千上万人的目光,不代表赛场之外的每一分钟都属于围观者。
截至目前,尚无权威报道证实涉事拍摄者的具体身份或处理结果,没必要替当事人编排结局。但樊振东已经把态度说清楚了。
最好的支持,未必是留住一张别人不知道何时拍下的照片。把掌声留给赛场,把私人空间还给本人,才是真正懂得“敬人者,人恒敬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