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出台意见服务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守护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 保障平陆运河安全运营】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护航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区各级法院锚定广西“三大定位”使命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紧扣广西加快建设海洋强区和面向东盟的向海经济合作高地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司法供给,统一裁判尺度,为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聚焦平陆运河安全运营、向海产业升级、陆海全域开放等重点任务,围绕总体要求、安全稳定、产业发展、市场竞争、生态保护、司法保障、组织建设7个方面,提出24项具体工作举措。
《意见》要求,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坚定不移走向海图强之路的重大意义,找准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严厉打击涉运河、涉边涉海犯罪,健全涉河涉海纠纷多元解纷机制,保障平陆运河安全运营和向海发展大局。
《意见》明确,营造开放有序的发展环境,围绕现代化向海基础设施体系、海洋新兴产业、港产城园区融合、蓝色金融、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6个产业领域提供精准司法供给,助力建设现代化向海产业体系。构建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从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审判、涉外审判4个方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向海经济活力。守护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从依法保护运河和海洋生态环境、规范海洋新能源与资源开发利用两个维度,筑牢运河和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健全协同高效的司法环境,从完善司法管辖机制、优化诉讼服务机制、健全企业出海服务机制、深化司法协作机制4个方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组织保障机制,从专业审判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司法调研机制3个方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海事司法能力水平。(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