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泰中加强轨道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草案
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10月20日表示,泰国内阁已批准泰国交通部与中国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草案。
根据草案,泰中双方将在轨道交通领域加强合作,包括交流轨道交通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经验,推动专家和专业知识交流,并在轨道交通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还将推动轨道交通技术和产业发展,涵盖装备制造、维修维护等领域。
谅解备忘录合作期限为3年,之后可每次延长2年,不构成双方之间的法律义务或法律约束,相关合作将按照两国有关规定开展。
泰国政府表示,相关合作将有助于泰国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法规、标准和安全规范,提升技术、装备制造、维修维护及人才培养能力,并进一步深化泰中轨道交通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