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答12345 |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后如何申请补领?】
海口12345热线联动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答复:
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所需材料: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车辆发票、合格证原件;
车辆如果有加装,需按照合格证参数恢复一致;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车辆材料。
🔹处办单位: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办事流程: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号牌。
车辆所有人应当骑车到场,如车辆有加装,需整改至与产品合格证上车辆外观一致;或者由代办人驾驶该车及携带规定材料到就近辖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
窗口核验车辆登记信息、查验实车、号牌状态及提交材料。
对符合补领条件的,当场办理并重新核发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补领号牌后,原号牌号码不再使用,原号牌作废。
📍线下地址(是否可以委托代办):可以委托代办。代办时应当提交委托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美兰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辅道68号(扬江花园二期);
·龙华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40号海口交警大厦一楼大厅;
·琼山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海口市琼山区海马一路8号;
·秀英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海口市秀英区椰海大道与长滨路交叉口西南约440米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无需预约,现场取号排队办理。
❗️注意事项:补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后,不能使用原号牌,由系统重新核发新号牌。
办理补领业务需现场填写号牌遗失情况说明。
车辆需到场核验,如有加装、改装情形,应恢复至与产品合格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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