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湖北黄石,一男子与婚介公司签约后,三天内辗转湖北、贵州、广东三省“接力相亲”,在

湖北黄石,一男子与婚介公司签约后,三天内辗转湖北、贵州、广东三省“接力相亲”,在广东与女方见面次日便支付14.8万元彩礼、当场领证。前后掏了18.3万元婚介服务费,这场“三天闪婚”却很快亮起红灯,双方因感情不和闹起离婚。男子起诉要求退费,法院却这样判了!
 
2025年2月1日,方某坐在阳新某婚恋公司的办公室里,面前摊着一份《婚姻介绍协议》。

窗外是冬天还没散尽的灰色天光,屋里暖气开得足,工作人员递过来一沓纸,语速平缓地讲着服务内容:跨省介绍,两年内持续推荐,直到满意为止。

服务费一万,先付三千,领证再付七千。

方某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银行余额,点了转账。三千块出去,连个水花都没响。
 
签约那天到3月1日出门,中间隔了整整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方某在做什么,报道里没有细说。

能确定的是,3月1日他坐上阳新公司安排的车往贵州方向去的时候,身上带着的不只是一张车票,还有对“把事办了”这件事的全部指望。
 
贵阳的天比湖北亮得晚。

3月2日凌晨,方某在微信上又转出去两万,收款方是陪同的工作人员,收据由贵阳那边出具。天还没大亮,他又签了一份协议,服务费七万五,一次性付清。

钱转进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账户后,三个人被领到他面前。

第一位坐下没聊几句就起了身,第二位翻了两页手机便没了话,第三位连水都没喝完。

三位女嘉宾,一个都没留住。
 
要是换一个人,到这一步兴许就停下来想一想。

可方某没有。贵阳这边的椅子还没坐热,下午他又被带上车,方向换成了广东。
 
车往南走,路边的山渐渐矮下去,空气里开始有潮湿的暖意。到广东已是傍晚,对接的人叫张某某,女方那边的“红娘”。

当晚,方某分两笔转给张某某八万五千块。十点过后,女嘉宾杨某坐到了他对面。
 
这一面,见了不到两个小时。第二天,方某把十四万八的彩礼交到杨某和她父母手上。同一天,两个人走进民政部门,红本到手。
 
从湖北到贵州,从贵州到广东,从见面到领证,满打满算,三天。
 
方某拿到结婚证的时候,大概不会去想一件事:三天能看清楚一个人吗。

他想的可能是另一件事:总算有个家了。

这两件事之间的距离,后来成了法庭上反复丈量的东西。
 
婚后的日子没有留下太多记载。报道里只有一句话,因感情不和产生离婚纠纷。

具体的裂痕从哪天开始,因为哪句话、哪件事炸开,外人不得而知。

能看见的结果是,方某回过头去找那三家收过他钱的人。阳新公司、贵阳公司、张某某,一个推一个,钱像进了三条不同的河道,哪条都不肯倒流。
 
方某把三被告诉到了阳新县人民法院。阳新公司也不示弱,当庭反诉,要方某把剩下那七千块尾款结清。
 
法庭上没有“婚介费该不该退”这种笼统的问题。法官把十八万三拆成了三笔账,一笔一笔过。
 
阳新公司那一万,法官认了。协议写在那里,人也确实跟着跑了一路,从湖北陪到贵州,又从贵州陪到广东,合同上的义务履行到了头。七千尾款,方某得付。
 
贵阳公司那笔,法官翻了翻账。阳新公司全程只收一万,贵阳公司收了九万五,干的活是本地对接加一趟陪同。数字摆在一起,不需要太多解释。

判决书里的表述很克制,说这笔收费远超正常标准,与付出严重不匹配,是对公序良俗的挑战,相关约定无效。但公司有资质、有人出了力、事情也办成了,方某自己盲目签字付款同样有错。两头一抵,酌定退六万五。
 
张某某那八万五,是整本账里最刺眼的一笔。一个自然人,没有婚介经营资质,只在女方和男方之间牵了一根线,收的钱比两家正规公司加起来还多。

法院的话没有留余地:媒妁之言是成人之美,不是借机敛财的门路。没有书面协议,就算有口头约定,这个数也违背公序良俗。

八万五该退。扣掉她确实提供了服务、促成了登记的那部分,再算上方某自身的过错,酌定退七万。
 
六万五加七万,十二万八。张某某不服,上诉到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没有改。判决已经生效。
 
方某拿回来的十二万八,放在三十三万一千面前,不到四成。

那十四万八的彩礼,是另一层法律关系,不在这起服务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之内。
 
法官判后说过一句话,婚介服务的价值在于信息撮合和沟通协助,收费得跟服务内容、服务成本对得上。

用别人的婚恋焦虑当筹码,以“闪婚”为名收远超合理范围的钱,法律不站在收钱的那一边。
 
方某当初签第一份协议的时候,阳新办公室的暖气很足。

他大概没有注意到,协议上“直到满意为止”那六个字,和三天后拿到手的红本之间,隔着一段谁也没法替他走的路。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