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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在医院干了13年的救护车司机。医院要求他转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遭到男

河南,男子在医院干了13年的救护车司机。医院要求他转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遭到男子拒绝后,医院将他辞退。男子认为医院此举不合法,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医院整改,可医院拒不履行,宁可接受9000元罚款,还表示男子如果想要回来上班,依旧得签劳务派遣合同,男子傻眼。
 
卢先生是某医院的一名救护车司机。

他2011年就进入这家医院上班,一开救护车就是整整13年。

救护车司机的工作,一点都不轻松。实行24小时轮班,只要急救任务一来,就要马上出车,随叫随到。

遇上紧急救援,熬到凌晨是家常便饭。疫情期间,他冲在一线,因为表现突出,还拿到了医院颁发的“最美逆行者”荣誉证书。

十几年辛苦付出,他早就把这份工作当成自己稳定的事业。
 
可后来,医院启动人事调整。通知这批老员工,全部要转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就是说,卢先生的合同不再跟医院签,要和外面的外包公司签约。

卢先生心里很清楚,一旦签了这份合同,情况就不一样了。

虽然还在原来的岗位开车,但用工主体变成第三方公司。

自己连续13年的工龄,保障力度会大打折扣。哪天医院不需要人,可以直接把他退回外包公司,工作稳定性没有保证。

他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明确拒绝转签劳务派遣。
 
拒绝签字之后,麻烦很快找上门。

医院开始不再给他安排出车任务。原本工资由基本工资加上奖金组成,奖金直接停发,收入大幅缩水。

他每天只能到医院打卡,坐在值班室,没有任何工作可以做。

再往后,医院直接辞退他,通知他不用再来上班。

院方对外的说法是,这是用工规范化改革,很多临时工都已经完成转签,岗位已经满员。
 
卢先生觉得医院的做法不合法律规定。自己已经连续在这家单位工作超过十年,有权要求医院直接和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他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劳动监察部门经过调查,认定医院存在用工问题,正式下达整改指令,责令医院给卢先生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没想到,医院拒绝执行这份整改要求。

监管部门对医院作出9000元的行政处罚。

医院的态度很明确,愿意接受这笔罚款。负责人还放出话,如果卢先生想要回来上班,前提条件不变,依旧必须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听到这个答复,卢先生当场傻眼。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为医院出车十几年,换来这样一个结果。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劳动合同,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只要员工没有严重违纪,单位不能随便到期终止合同,对老员工是一种保护。
 
同时法律对劳务派遣岗位,本身就有限制。

劳务派遣,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

救护车司机属于医院急救的核心岗位,常年在岗,并不适合强行转为派遣用工。

这种逼着老员工转签第三方的操作,属于大家常说的逆向劳务派遣,本身就是法律重点整治的行为。
 
卢先生要守住自己工龄,遇到单位强行转外包,不要随便签字。一旦签字,很容易被认定自愿变更劳动关系。

目前,摆在卢先生面前两条选择。

一是争取回到医院继续上班,确认和医院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医院继续履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救护车司机岗位。

二是,不再回去上班,认定医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医院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他工作13年,可以拿到2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这件事,也给广大打工人提了醒。遇到不合理辞退,记得保存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荣誉证书,及时向劳动监察投诉,拿起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