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一男子和女友在一起时,为了追求刺激,不戴保护套,导致女友怀孕了,他竟然不管不顾,把女友甩了,要跟别的女人去结婚,结果结婚当天,前女友抱着孩子来搞事,故意在婚宴上面办孩子的百日宴,结果也是不出所料,当场就吵得不可开交!
事情发生在当地一家酒楼。楼下是吴某峰与现任妻子孔某涵的婚宴,亲朋推杯换盏;楼上是吴某峰和前女友林某所生孩子的百日宴,林某抱着刚满百天的婴儿在另一厅待客。两场酒席由两家人分别签约,双方事前互不知情。宴席进行到一半两边人撞上,场面失控,酒店随即报警,最终两场酒席均办完,账目各自结清。
六盘水钟山区官方通报: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登记结婚,与林某育有子女但未登记,不构成重婚;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多部门正联动处置。
法律上算得清清楚楚,可人心里那笔账,从来就不是这么算的。
类似的事并不少见。湖南岳阳一案中,男方分手后不知女方怀孕,女儿长到十三岁女方起诉索要抚养费,男方以“不知情”抗辩,法院仍判其支付十三年抚养费十二万余元。法官明确,抚养义务基于亲子关系产生,不因父母是否知晓子女存在而改变。贵州贵阳也有案例,百万粉丝网红婚内与女粉丝交往致其怀孕,孩子出生后否认亲子关系,经DNA鉴定确认后,法院判其每月支付一千一百元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岁。
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个现实:感情可以散,关系可以断,但生了孩子这件事,不是一句“分手了”就能翻篇。
很多人看到这事第一反应是,这还不算重婚?孩子都有了,百日宴都办了,怎么就不算?这种疑惑很正常,在普通人认知里,孩子是关系最直接的证明。
但法律上的重婚,看的不只是孩子。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重婚罪要么是领证后又与他人领证,要么是未领证却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分析,吴某峰与一人领证,和前女友仅同居育子未登记,百日宴本身不等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满足重婚罪构成要件。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也指出,关键要看登记结婚时间、交往时长及是否共同生活等事实,若登记在前,之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育子,才可能涉嫌重婚。
简单说,法律管的是“名义”和“登记”,管不了人心的账。婚外生育子女本身不等于重婚,只能作为共同生活的线索,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可法律管不了的部分,恰恰最磨人。林某为什么选同一天同一家酒楼办百日宴?她当然可以换日子换地方。但她没有,把百日宴办到前男友婚宴的楼上,就是要让所有人看见,你欠下的东西,不会因为换个人结婚就自动清零。
从维权角度看,林某手里的牌并不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的生父应当负担抚养费。可从起诉到判决再到执行,每一步都要消耗时间精力。江苏南通就有不少同类执行难案件,男方判决后拒不履行且下落不明,女方申请执行两年无果,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最终找到男方父母做通法律释明,才执行到位十万余元。一个抱着百天孩子的女人,要跟已领证的男人打官司,难度可想而知。
还有一层更隐蔽的现实。基层处理这类纠纷,常被当成感情纠纷、家庭矛盾,先调解劝导,实在不行再走诉讼。这种方式本身没错,但客观上拉长了维权周期,给了逃避责任的人更多拖延空间。林某选择在婚宴当天把事摆上台面,未必是冲动,更像是走投无路下的倒逼,私底下能解决,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吴某峰大概觉得自己精明。没领证,不构成重婚;婚宴照办,日子照过;经济纠纷慢慢扯,反正拖得起。可那个刚满百天的孩子呢?他的百日宴成了父亲婚宴的背景板,还什么都不懂,就被卷进了大人的战争。
大人的账可以慢慢算,可孩子没有发言权,也不该成为任何一方的筹码。闹剧会散,热搜会凉,孩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如果你身边有人正在经历类似的事,你会劝她走法律途径慢慢耗,还是觉得闹到台面上反而更有效?
新闻来源:六盘水市钟山区官方通报、新京报、中国法院网、贵阳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