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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腿根部能找到jing液!”汉寿男子足浴店猝死,家属咬定“特殊服务”索赔113万。 10月6日,湖南汉寿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在网上传开。一名男子凌晨在足浴店按摩时猝死,家属一口咬定是店家提供非法性服务导致“过度刺激”致死,索赔113万。法院最终只判了足浴店承担15%责任、赔偿17万余元。家属要

“大腿根部能找到jing液!”汉寿男子足浴店猝死,家属咬定“特殊服务”索赔113万。

10月6日,湖南汉寿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在网上传开。一名男子凌晨在足浴店按摩时猝死,家属一口咬定是店家提供非法性服务导致“过度刺激”致死,索赔113万。法院最终只判了足浴店承担15%责任、赔偿17万余元。家属要的“全责”没拿到,店家喊的“无责”也没保住。两边都觉得自己冤,可法律认的从来不是谁嗓门大。

然而,这起案子从一开始就透着蹊跷。2025年3月19日凌晨0点左右,李某独自走进汉寿一家足浴店,选了工号68的女技师杨某。洗完澡躺上按摩床,杨某开始正常按摩。到凌晨1点20分左右,按摩快结束了,杨某发现李某一动不动,喊了几声没反应,赶紧叫来前台。前台一看不对劲,通知店长、拨了120。救护车赶到抢救了十分钟,人没有任何反应,送医后半小时宣告死亡。

究其原因,尸检报告给出了关键答案。李某的直接死因是主动脉夹层破裂出血,引起心脏压塞导致急性心功能障碍。这种病发病迅猛,致死率极高,属于突发心脑血管急症。

司法鉴定同时指出,李某生前存在心脏病变、肝细胞脂肪变性、脾细小动脉玻璃样变等多种基础疾病。说白了,他的身体本身就是一颗定时炸弹,主动脉夹层是那颗炸弹的引信。

更关键的是,家属把“精液”当成了铁证,法院却不这么看。判决书写得明白:鉴定意见书中没有对精液的产生原因进行说明,家属也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足浴店提供了非法性服务。家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该诉称不予采信。一个成年男性在按摩过程中身体出现生理反应,这件事本身能说明什么,法律上没法凭一个孤立的检测结果就推定存在违法服务。

细看之下,法院真正判店家担责的理由跟“特殊服务”毫无关系。徐某经营的足浴店没有张贴安全提示标牌,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异常后没有及时采取心肺复苏等有效急救措施,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

这是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内消费者安全的基本责任,跟有没有提供性服务是两码事。法院核定全部损失114万余元,酌定店家承担15%,扣除已垫付的8万余元,还需赔付9万余元。

同时,李某自身的责任法院也说得清楚。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存在心脏病变等基础疾病,凌晨12点独自去足浴店消费,对自身身体状况和安全问题应尽到完全注意义务。法院认定他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身体是自己的,出了事首先得自己兜着。

说到底,这个案子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家属失去亲人的心情可以理解,可索赔113万得有证据链撑着,光靠一份尸检报告上的精液残留,推不出“店家提供非法性服务”这个结论。足浴店觉得冤,可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的,没贴警示牌、没及时急救,这15%的责任赖不掉。

法律不替情绪买单,也不替疏忽开脱。证据到哪一步,判决就走到哪一步。这道理搁在哪儿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