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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二十多年前,电视台有一档节目,老律师去上节目,给小律师分享体验是这么说的:编导让律师提供10个45分钟的稿子,然后就那么讲,要一口气从头讲到尾,然后从稿子里面挑两个能用的。 所谓能用,就是追求收视率,如果你讲的内容电视观众不喜欢,直接就划走了(去别的台)。 编导总结的有收视率的法 ​

大概二十多年前,电视台有一档节目,老律师去上节目,给小律师分享体验是这么说的:编导让律师提供10个45分钟的稿子,然后就那么讲,要一口气从头讲到尾,然后从稿子里面挑两个能用的。

所谓能用,就是追求收视率,如果你讲的内容电视观众不喜欢,直接就划走了(去别的台)。

编导总结的有收视率的法律台本是如下几种:色情、暴力、凶杀、出轨……

作为这档节目的忠实观众,我在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基本是每天一边吃午饭一边看,所以完全同意老律师的总结,按照我的印象,这个节目的大部分主讲人,都愿意讲婚姻纠纷、同居纠纷、抚养权继承权,还有就是少量的杀人案什么的。

各位,你看今天知乎是不是也是这样,什么稿子流量大,男女关系,各类奇葩,家长里短……

我和其他观众的区别在于,我对律师本身更感兴趣,所以在这些主讲人里,我比较喜欢坚持自己个性的老律师,他讲的东西让我觉得当律师有用,考司法考试不白考:他讲的都是买房、卖房、租房的纠纷,这类内容在流量上不讨喜,但是对少数人而言就比狗血的内容有深度。

当然这也和你当律师的意义有关:你是想以吃别人瓜为主要乐趣,还是以实现自身价值为动机。

为什么我用电视台举例子,是因为当年电视台是垄断大家眼球的,电视台对流量的总结,在今天放在任何平台上依然有效,普通人爱看的节目,永远是那些,无论在什么平台,人性是恒定的。

电视台还有一个独到的地方,就是选人。

由于老律师是元老级的主讲人,和道长、编导都熟,就会推荐律所其他律师,比如老律师的徒弟作为主讲人去试镜,和今天郭德纲捧岳云鹏类似,大师兄就带着他的徒弟帅律师一起去试镜,大师兄平时谈吐儒雅,在几百个业主面前落落大方,但是面对镜头,就露怯,45分钟的稿子,讲的结结巴巴。

编导就让旁边观摩的帅律师也试一下,没想到一遍就过,成了团队里面第二位上电视的主讲人。

虽然说凶杀、暴力、色情、家长里短、出轨离婚狗血案子是有流量,但是这不等于你只要讲这些内容,你就能上电视,上电视的人和稿子一样也是层层筛选的,今天我们管这个叫什么,叫网感。

网感好的人,他写有流量的内容,然后又在平台初期,这三个因素都具备,就会成为流量网红大V,这三个因素缺了一个,就不行。

比如今天你去上电视,你依然要层层选拔,依然要具备很多出彩的地方,要掌握流量密码,但是即便你上了电视,观众们都去刷手机,不看电视,那你上去也没有你预期的效果。

大多数人,是三者皆不具备,一来搞不清楚平台在什么时期是合适的切入时机,在末法时代硬冲,二来自己也没有网感,搞得内容没人爱看,三来,就是大部分人也找不到流量的密码,就是狗血的东西说的轻巧,大众的内容说起来简单,但是依然是你写不出来的,你其实不真的知道别人爱看什么。

最后一个问题是,如果以上三者都不具备,是不是就不写了?

我觉得不是,讲讲道理,在我看来,那些为了流量写,为了变现写,其实是没有前途的,应该是为了自己写。

写作可以是一种兴趣,表达可以是一种兴趣,就像记日记一样。

我们传播思想,对行业进行定义,传播自己的理念,输出自己的内容,不一定就是必须要别人点赞、转发、评论,就像你做一个事,不一定是为了赚钱。

这个世界有个很奇妙的地方在于,有的时候你为了钱去做事,你很难挣钱,但是当你不为了钱,单纯为了这个事而做事的时候,钱自己就来了。

功利心不能完全没有,但是也不能全是功利心。

大部分人都是为了钱工作,为了流量写作,就像电视节目上面那些主播一样,讲很多狗血的内容,但是狗血的内容输出虽然吸引眼球,却未必给律师真的带来多少案子——那些等着看狗血的客户,不会付律师费。

因为电视节目播出,正儿八经接到委托的,反而是不愿意讲别人感兴趣的,只想讲自己感兴趣的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