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纪委“逮虎”不留情!龙群跃被双开,纪委定性:这人不老实!
10月8日,中纪委发布最新处置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龙群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完成立案审查调查。
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龙群跃1967年10月出生,长期在铜仁本地任职,从基层计划部门科员一步步成长,先后在碧江区、铜仁市发改委任职。
2016年担任松桃苗族自治县县长,之后出任松桃县委书记,主政松桃多年。
2022年1月当选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6年4月13日,官方对外公布龙群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下旬,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表决罢免其铜仁市人大代表职务,对应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一并撤销。
经过数月深入核查,纪检监察机关查清了龙群跃一系列违纪违法事实。
通报指出,龙群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面对组织审查的时候刻意对抗。
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组织人事方面,他违背组织原则,存在跑官要官行为。
同时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已经主政一方之后,没有守住廉洁关口。
更为突出的是,龙群跃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部分事项擅自违规决策,给地方带来损失,造成不良影响。
在松桃担任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县域大量基建、园区、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都在他的职权覆盖范围之内。
他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企业、商人拿到工程项目,加快工程款拨付,从中收受巨额财物。
除此之外,为了谋求人事方面的利益,还向国家工作人员送予财物,同时涉嫌行贿犯罪。
通报认定,龙群跃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行贿两项犯罪。
并且他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严肃惩处。
按照处分决定,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之外,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铜仁市第三次党代会、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他所有违纪违法获取的财物全部予以收缴,涉嫌犯罪的材料、涉案财物一并移交检察机关,接下来由司法机关办理起诉、审判。
松桃属于武陵山区人口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任务繁重,大量财政资金投入道路、产业园、易地搬迁配套、产业扶持项目。
县委书记作为县域一把手,手握项目落地、土地开发、资金拨付、招商引资的决策权。
一旦主政干部出现腐败,一方面造成财政资金流失,项目建设质量打折扣;另一方面,企业想要拿到项目,就需要进行利益勾兑,破坏当地公平的营商环境,最终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
这份双开通报,也暴露出基层主官岗位廉政风险。
长期在本地深耕多年的领导干部,熟人关系盘根错节,更容易形成利益圈子。
重大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拨付,一旦监督缺位,就容易滋生权钱交易。
而龙群跃一案里面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特点,除了受贿之外,同时存在行贿行为。
一边收受他人财物,一边为了个人职务升迁向别人输送利益,说明当地的权力寻租链条更加复杂。
交通运输、乡村基建、矿产开发、园区建设,是县域当中资金最密集的板块,也是基层反腐紧盯的重点。
干部岗位调整,从县委书记升任市级领导,并不代表过去的问题可以一笔勾销。
只要在职期间存在违纪违法,无论之后调到哪个岗位,都会被追溯。
人大系统领导干部,同样处在监督之下,不存在所谓的“安全地带”。
案件进入司法阶段之后,法院会对受贿、行贿两项犯罪进行审理,根据涉案金额、情节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