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万疆》的版权归属,词是李姝写的,曲是刘颜嘉作的,李玉刚是原唱。很多人第一反应跟我一样:歌都不是你写的,凭什么替词曲作者做主?
2026年10月7日,李玉刚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了一段视频。他说从今往后,任何歌手在演唱会上想唱《万疆》,他都不要钱,永久有效,这话说出来轻飘飘的,但放在当下的音乐圈子里,分量不轻。
消息传开之后,网上的讨论分成了好几拨人。有一拨人觉得这事挺大气,歌手之间互相成全,比那些为了版权费扯皮的事看着舒服多了。
另一拨人反应就不太一样了,他们跑去查了这首歌的创作名单,一看词是李姝写的,曲是刘颜嘉作的,李玉刚只是个唱的人,心里就开始犯嘀咕了。
一个唱歌的,凭什么替写歌的人做这个主?这种疑问听着挺顺理成章,毕竟在大多数人的朴素认知里,歌是谁写的,权利就该在谁手里。
但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比表面上看着复杂得多。一首歌从纸上的词曲变成能听的录音,中间隔着好几层东西。写词的人对自己的文字有权利,谱曲的人对自己的旋律有权利,这是最根上的。
唱歌的人手里攥着的是另一码事,管的是他自己那一版演唱。而演唱会上翻唱一首歌,动的是词曲那部分的公开表演权,按理说跟原唱确实没多大关系。所以乍一看,李玉刚确实管不着词曲作者那摊事。
可实际情况是,这首歌的出品方写着一个叫玉泽东方的名字,再一查,这家公司是李玉刚自己的。行业里做歌有个挺常见的操作,出品公司在制作阶段就会通过合同把词曲的财产权拿到手里,词曲作者保留署名权这些人身性质的东西。
说白了,谁掏钱做的项目,谁就握住了这首歌能生钱的那部分权利。这么一圈看下来,李玉刚说“分文不取”,他免掉的那笔钱,在合同层面上还真是他自己有权处置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免费跟随便唱是两码事。署名这件事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李姝和刘颜嘉的名字该出现在哪儿还得出现在哪儿。想改词改曲?那更是碰都不能碰的底线。
短视频平台想拿去当背景音乐,广告商想拿来配广告片,都不在李玉刚开的这个口子里面。他敞开的只是演唱会那扇门,门后面的规矩一条没少。
这事其实还有个前情。10月4号的晚上,歌手徐良在北京开演唱会,唱了《万疆》,唱完之后在台上专门谢了李玉刚,说对方没收一分钱。
徐良这话上了热搜,被不少人说成是歌手之间体面的互相成全。三天之后李玉刚发视频把徐良那次单次授权变成了一条通用的规矩,相当于把一扇原本虚掩着的门彻底推开了。
《万疆》这首歌不是一般的歌。2021年5月4日发的,是作为建党百年的献礼作品出来的,由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和中国歌剧舞剧院联合发起。
上线之后火得不成样子,全网播放量冲到几百亿次,人民日报的微博客户端把它评成了当年的十大背景音乐之一。
这种级别的传唱度,放在商业演唱会的场景里,版权授权费不是一笔小数目。李玉刚说不要就不要了。
有人替他算账,觉得亏。一首国民级的歌,每年光是演唱会翻唱的授权费就能收不少,他把这条路堵上了,等于每年往外面推钱。但李玉刚自己在视频里说得很简单,这歌值得每个人去唱去分享,大家一起唱响它,比收钱有意义。
换个角度想,一首歌最怕的事其实不是被人翻唱,是被人遗忘。翻唱本身就是在给歌续命,每一次新的演绎都是一次提醒,提醒大家这首歌还在,还被人记着。
《万疆》从2021年到现在已经唱了5年多,热度能维持这么久,靠的不光是原唱那一版,还有各种场合里不同人的翻唱和传唱。李玉刚把演唱会的授权放开,等于主动给这首歌的传播又添了一把火。
这个圈子里因为版权闹得不好看的事不少,原唱和创作者对簿公堂的有,翻唱者被追着要钱的也有。李玉刚选了另一条路,属于自己的那份收益,他不要了。
至于词曲作者那边是什么态度,公开信息里两位都没有出声。他们的权利还在,他们的选择也还是他们的选择。门已经开了,后面的事,各人有各人的账本。
信源:川观新闻:李玉刚:今后任何歌手在演唱会上演唱《万疆》,将分文不取,永久免费授权;这首歌值得每一个人去传唱去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