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雇主发现,家里的菲佣从不碰自己做的饭,每餐宁可自掏腰包买饭。雇主越想越不对劲,便在厨房悄悄装了监控。拍下的一幕让人直犯恶心:菲佣洗米时,竟朝米里吐口水,再下锅煮给雇主一家吃!面对雇主质问,她竟声称:这是她老家的传统,主人吃了她吐过口水的饭,就会“听话”,不会派太多活,也不会为难她。
雇主请她干了三年,工资按时发,逢年过节给红包,活也没有往死里加。按理说,这样的东家不算刻薄。可偏偏从半年前开始,她做饭归做饭,自己一口不吃,每顿都跑出去买。
一次两次能说口味不合,天天这样,谁心里不犯嘀咕?
于是雇主装了摄像头,结果拍到她淘完米,先朝厨房门口瞄两眼,再把脸凑到电饭煲内胆边上,吐口水,按键煮饭。
整套动作熟练得让人心寒,换句话说,这不是临时起意,是干惯了。
被当场质问后,她给出的理由更让人开眼。她说这是老家传统,主人吃了她吐过口水的饭,就会听话,不派太多活,也不为难她。
听起来像不像拿迷信当挡箭牌?菲律宾一些偏远农村确实有类似民间说法,但那叫迷信,不叫传统。
传统是过年吃饺子、端午包粽子,不是往别人锅里吐口水。把迷信包装成风俗,再把风俗当成免罪牌,这算盘打得太精了。
所以这件事的性质,不是口味问题,也不是脾气问题,而是故意往食物里掺脏东西。
香港法律对这种事有明文规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3条讲得很清楚,谁要是故意把毒药或者有害物品放进别人吃喝的东西里,最高能判3年。
口水算不算有害物品?从卫生角度讲,它带着细菌和病毒,当然算。何况她自己都承认,目的就是让雇主“听话”。动机、行为、后果,三样都齐了。
而且香港过去真出过类似案子。2013年有个印佣用洗过内裤的水冲茶给雇主喝,被判监2个月;2019年另一个印佣往雇主粥里掺类固醇,也被判了监。
还有外佣朝婴儿奶嘴吐口水,视频传出来之后引发众怒。手法不同,路数一样,都是趁人不备,在入口的东西上动手脚。
结果呢?有的坐牢,有的被遣返,饭碗砸了,名声也臭了。可见这不是“老家规矩”能糊弄过去的事。
香港有三十多万外佣,菲律宾籍差不多二十万,很多双职工家庭离了她们真转不动。她们大多孤身来港,住雇主家,语言不通,休息日少,压力大,想家也没处说。这些难处是真的,值得体谅。
可难处再大,也不能变成往别人饭里吐口水的理由。你怕被刁难,可以跟雇主谈,可以找中介,可以找劳工处,甚至可以换东家。选择下黑手,那就别怪法律不留情。
话说回来,雇主这边也得长个心眼。请人进门,干活利索当然重要,但人品和心态更要紧。厨房、食材柜这些地方装个摄像头,不是害人之心,而是防人之心。平时多沟通,把规矩讲在前面,发现不对劲就留证据、报警、找中介,别等吃了半年才反应过来。
中介也有责任,外佣来港前有培训,但很多只教炒菜扫地,不教法律底线。中介若只管收钱送人,不跟雇主讲清楚投诉渠道,不跟佣工讲清楚哪些事碰不得,早晚还会出下一个。
有人可能问,她是不是被雇主欺负了?从目前能看到的情况,雇主没克扣工资,没无故加活。就算有委屈,也该走正道。往饭里吐口水,这不是反抗,这是暗算。
你干得不开心可以辞工,但别在饭碗里动手脚。动手脚那一刻,有理也变成没理。
归根结底,信任这东西建起来慢,塌起来快。一个菲佣往米里吐口水,毁的不只是这一家人的胃口,还有无数雇主对外佣群体的信任。
那些本本分分干活的外佣,也会被这种老鼠屎连累。
所以这事不能和稀泥。该查就查,该判就判,该赔就赔。谁干的谁担着,别拿文化当遮羞布,也别拿压力当免罪牌。
法律不会因为“老家传统”四个字就放过谁,信任一旦掺了口水,就再也洗不干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