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村民晒粮藏钢钉扎胎被批评教育,公路何时不再是晒场?
“村道是全村人走的路,不是谁家的晒场,更不是谁设卡收费的地盘。”这句话放在河北邢台这起事件面前,分量格外沉重。
事情的经过其实并不复杂。国庆期间,邢台南和区东三召乡圪塔头村,有村民把村道铺满了玉米,不仅如此,玉米粒里还混着螺丝钉和钢钉,尖头朝上。车主开车经过,轮胎当场报废。换了新胎,第二天再走这条路,又中招了,翻开玉米一看,底下藏着一排更长的钢钉。报警之后,村支书的回应是:派出所介入了,找他了,钉子让他撤掉了,教育过他了。
两条轮胎报废,连续两次往路上放钉子,最后换来一句“教育过了”。说实话,这个处理结果让人觉得堵得慌。
但我想先把话说在前头:该批评的批评,该追责的追责,这不代表我们可以无视一个现实——农民晒粮确实不容易。秋收就那么几天,收上来的玉米水分大,不赶紧晾干就会发霉变质。过去的打谷场大多已经转作他用,院子里铺不开,很多时候确实只能往路上铺。这份难处,种过地的人都懂。
然而,理解归理解,底线归底线。晒粮难,不是把钢钉撒在路上的理由。
这两件事必须拆开来看。第一层是占道晒粮,这本身就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堆放物品、设置障碍、影响公路畅通,违者可以处以罚款。第二层是在玉米里藏钢钉,这就完全变了性质。占道晒粮属于违规,而藏钢钉扎车胎,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两次放钉、扎废两条轮胎,算不算情节较重?我看是算的。
更让人后怕的是安全隐患。玉米粒本身就很滑,车辆碾压后轮胎抓地力大幅下降,刹车距离变长,方向容易失控。再加上底下藏着钢钉,一旦高速行驶中突然爆胎,方向一偏,撞到人怎么办?这个账,不是几条轮胎能算清的。过去几年,因为占道晒粮引发的悲剧并不少见。河南温县就曾发生过一起案件,村民在非机动车道上晾晒玉米,还拉了一根帆布水带拦路,结果一名骑电动车的人被绊倒,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根帆布水带就能要人命,何况是尖头朝上的钢钉?
再往深处想一想,为什么占道晒粮这件事年年说、年年有?公路法白纸黑字写着禁止,各地也反复宣传劝导,但到了秋收季节,一些地方还是老样子。这里面当然有部分人图方便、存侥幸的因素,但也不能不看到,背后确实有“无处可晒”的现实困境。
不过,困难归困难,有些事不能含糊。村道是全村的进出路,是所有人共用的公共资源。你在路上铺满玉米,别人怎么走?你在玉米底下藏钢钉,别人怎么敢走?公共路权的边界是清晰的,谁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方便,就去侵占别人的通行权利,更不能用钢钉去“守住”自己的地盘。
法律条文其实都很明确,关键在落实。村支书说“教育过了”,派出所介入过,钉子也撤了。但问题是,如果不是车主反复报警,这件事会不会有人管?如果下一个人没有那么较真,这些钢钉是不是就一直藏在玉米底下?基层执法面对这类“小案”,如果总是倾向于批评教育了事,法律的威慑力就会打折扣。钉子拔掉了,但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翻篇。该赔偿的赔偿,该处罚的处罚,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交代,也是对其他人最直接的警示。
当然,把板子全打在农民身上,也不公平。解决占道晒粮的问题,光靠“堵”是不够的,还得“疏”。这两年,不少地方已经在想办法。河北盐山县把村委会大院和文化广场开放出来,免费给村民当晒场,盘活了四百多个村。山东夏津县公布了“晒粮地图”,把各乡镇可晾晒的区域标注得清清楚楚,农户扫码就能导航到最近的晒粮点。这些做法说明,办法不是没有,关键是有没有人用心去张罗。
说到底,丰收是好事,但不能让丰收变成别人的麻烦。农民需要晒粮的地方,路人需要安全的道路,这两件事不矛盾,也不应该对立。基层治理者要做的,不是简单地发一纸禁令,也不是出了事之后批评教育了事,而是提前摸排、统筹协调,把闲置的空地利用起来,把公共服务做到前头。同时,对于恶意在公路上设置障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依法处理的必须处理到位,不能因为“都是乡里乡亲”就轻描淡写地翻过去。
一根钢钉扎破的是轮胎,但真正被扎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公共规则的底线。路是大家的,收成是辛苦的,安全更是无价的。希望下一次秋收,类似的事情不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