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片回锅肉,105块。成都这家店上热搜了。
店家说自己没偷没抢,还解释了一通:回锅肉单片七八两,用的是广汉连山的粮食猪,一头四五百斤的猪,只出得了几片这种规格。同时,店里也卖10块、15块、20块的回锅肉.....
市场监管也去查了:菜单上明码标价,没违反价格法!
但热搜还是暴了,网友们纷纷表达不可理解。
有人觉得"七八两一片"这个关键信息,新闻有意藏在"3片105元"后面,是玩花样儿吸引眼球。
也有人说什么样的肉搞到七八两一片,还能吃得下去?请记者、老板自己把肉切成七八两一片,然后炒了当众吃下去,如果吃不去,就退人家钱!
我也想问问监管部门,什么样的才算明码标价,一盘回锅肉,25、35、45这些问题不大,105远远超过了市场平均价格,不是问题?这盘里只有3片肉,不是问题?店家说一片肉有七八两,有没有核实下?
这两年,已经远不止一次出现类似事件,88元一碗面、68元一份凉拌青菜,但许多故事都以"明码标价,不违法"而结束。
不违法,是真话。 但合法和合理之间,隔着一层东西,叫预期。
监管能管的是红线,管不了人心那杆秤。
最后成了闹剧:商家委屈,网友愤怒,监管免责,热搜散场。
你觉得问题出在店家,还是出在"明码标价"这四个字太好用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