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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消息! 10月2日,据新华社援引韩联社消息,韩国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于

韩国新消息!

10月2日,据新华社援引韩联社消息,韩国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于当日正式挂牌成立,接替在10月1日完成最后一个工作日的韩国检察厅,始建于1948年的韩国检察厅就此退出历史舞台。

一个运行了78年的机构,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机构更名,而是韩国刑事司法体系的一次根本性重构。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公诉厅法》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法》,新成立的公诉厅隶属于法务部,负责提起公诉和维持公诉职能;重大犯罪调查厅则隶属于行政安全部,负责七类重大犯罪的调查。

韩国大多数刑事案件侦查由警方负责,被列为重大犯罪的虐待儿童、性犯罪等则由重大犯罪调查厅负责侦查。

尽管"检察厅"这一机构被撤销,但"检察总长"和"检察官"称谓予以保留,公诉厅负责人仍为检察总长,检察官继续在公诉厅工作。

这意味着,检察官没有消失,但他们的权力边界被彻底重画了。

过去,韩国检察机关同时拥有侦查权和起诉权,形成了"侦查与起诉合一"的体制。

检察官可以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还可以指挥警方办案、申请逮捕令、决定是否起诉并提出量刑意见。

这种权力结构在世界范围内都极为罕见,韩国社会长期流传一种说法:“政权是有限的,检察机关的力量是无限的。”

正因如此,每逢韩国政权更迭,检察机关就被指存在"针对性侦查"和"政治检察"等问题。

从金大中的"特别检察制度",到卢武铉时期的改革无果,到文在寅的"法检混战",再到尹锡悦全盘否定前任改革、恢复检方侦查权——韩国检察改革在反复中蹉跎了数十年。

李在明上台后,终于把这件事推到了终点。

2025年9月,韩国国会通过《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决定废除检察厅。2026年7月31日,国会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8月4日,李在明主持国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

执政党共同民主党称这是完成"检察改革"的重要一步,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则批评这是"倒退式改革"。

从制度设计看,这次改革的核心逻辑是"侦诉分离"。

侦查权交给警方和重大犯罪调查厅,起诉权交给公诉厅,两者分属不同部门,互相制约。

案件办理期限也被明确限定:警方须在3个月内完成侦查并移送,检察官收到案件后须在3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案件办理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

这套设计的初衷很清楚:防止任何一个机构既当"侦探"又当"裁判"。

但法律界对新制度能否顺利运行表示担忧。

有观点认为,随着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被取消,如果警方调查不充分,可能缺乏有效制约。警方、重大犯罪调查厅、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等多个机构之间如果协调不畅,还可能出现案件相互推诿、处理延误。

还有人担心,重大犯罪调查厅隶属于行政安全部,可能导致"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司法领域",不利于权力分散原则。

这些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韩国政府也承认问题的存在,表示将尽快完成人事安排,全力推动两家机构尽早实现组织稳定运行。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这次改革不只是司法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韩国检察厅长期被视为"核心统治机构",在"青瓦台魔咒"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几乎每一位卸任总统的背后,都有检察机关的身影。

李在明推动废除检察厅,既是兑现竞选承诺,也是在制度层面切断检察机关干预政治的通道。

但反对者认为,这同样可能让检察机关失去制约行政权力的能力。

当检察厅不再能独立侦查,谁来调查总统身边的人?谁来制衡行政权力的越界?

这是改革留下的最大问号。

78年,一个机构从诞生到消亡,见证了韩国从军政府到民主化的全部历程。

它曾是打击犯罪的利器,也曾是政治清算的工具;它曾让民众看到正义的希望,也曾让民众感到权力的傲慢。

如今,它被拆成两半:一半管起诉,一半管调查,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

这种拆分能不能真正实现权力制衡,还是只是把问题从一个篮子挪到另一个篮子,时间会给出答案。

但至少,韩国迈出了这一步。

在"检察共和国"的标签贴了78年之后,这个国家终于选择换一种方式运行自己的刑事司法体系。

至于新体系能不能跑通,10月2日只是起点,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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