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奈尔大学涉嫌轮奸案引发呼吁修改纽约州性侵犯法
在康奈尔大学兄弟会宿舍发生的一起据称发生在 2024 年的轮奸案再次引发众怒后,一些纽约州议员敦促修改该州的性侵犯法规,以便更容易起诉涉及醉酒受害者的案件。汤普金斯县地方检察官马修·范·豪顿本周表示,他的办公室最初拒绝起诉被控强奸该女子的学生,部分原因是受到纽约州现行法律的限制。法律区分了两种性侵受害者:一种是自愿醉酒的,例如康奈尔大学案的受害者,她似乎是自愿饮酒或吸毒的;另一种是未经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给予醉酒或毒品的。只有后者才能被认定为“精神无行为能力”,因此无法做出同意的决定。据专家和倡导者称,因此,如果受害者选择服用麻醉品,即使这样做影响了他们同意性行为的能力,那么在案件中提出某些强奸指控也会更加困难。“在某些情况下,这实际上就是一张免罪金牌,”反性侵非营利组织“强奸、虐待和乱伦全国网络”(RAINN)的公共政策副总裁斯特凡·图尔克海默说。“它等于在说,如果有人因为吸毒或醉酒而遭到性侵,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错。”
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填补他所说的法律漏洞的州议员杰弗里·迪诺维茨再次推动一项法案,该法案允许在施暴者理应知道受害者因醉酒而无法同意的情况下,以强奸罪起诉施暴者。“据我所知,强奸是唯一一种受害者如果醉酒就可能无法获得公正判决的犯罪,”他在一次采访中说道。“对于性侵幸存者而言,自愿醉酒和被迫醉酒的人之间不应该有任何区别。”该法案的共同发起人迪诺维茨和州参议员娜塔莉亚·费尔南德斯将于周四在纽约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争取对该法案的支持。
鉴于公众的强烈抗议,范豪顿就其办公室为何在2024年该女子向校园警察举报其指控后没有提起刑事诉讼一事发表了冗长的解释。据范豪顿称,这名女子当时是一名 20 岁的学生,她没有声称自己是被迫醉酒、受到身体胁迫或失去意识,也没有明确表示自己不同意——这些都是州法律中决定是否可以指控犯罪的条款。“在本案中,多名检察官和刑事调查人员审查了简·多伊的陈述,并正确认定陈述中所述的所谓事实不构成犯罪,”他写道。然而,范豪顿表示,他现在会将此案,包括该女子的证词,提交给大陪审团,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迪诺维茨和费尔南德斯的这项法案多年来已多次在州参议院获得通过,但至今尚未在州众议院进行全体投票表决。迪诺维茨表示,他希望公众对康奈尔案件的愤怒能够向立法者施压,确保该法案获得通过。据纽约约翰杰伊刑事司法学院的性虐待专家兼教授伊丽莎白·杰格利奇称,包括纽约在内的19个州只在受害者非自愿醉酒的情况下才考虑精神失常。
全国 Chi Phi 兄弟会的临时执行主任周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康奈尔分会在警方于 2024 年提交报告三天后一致投票决定开除被指控的成员,全国组织也随后不久开除了他们。“这些行为远远超出了法律或康奈尔大学对我们的要求,”主任特雷·罗布说。“他们没有达到我们为每位兄弟设定的标准,而对于任何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行为,我们都将始终追究责任。”
【这个案子之所以当时含糊处理了,受害女生的证词是最关键的。目前看来,她当时的证词不利于她的地方比较多,比如,她是先喝了酒,再去兄弟会,然后在那里又喝了酒,服用了药品。——那么,按照纽约州等19个州的法律,如果你自愿醉酒,那么你之后的性经历,就很难被定“强奸”。当然,这可能是个奇怪的法律,也许之前有什么出名的案子导致了这条立法。但总之,这条立法也许在当时的时代、反应了当时的社情:女的要是不自己对自己的意识、安全负责,男的也不能对你负责。——但现在看肯定是不公平了,旧的法律肯定是一种对男性的脱罪。精神状态不取决于“自愿醉”还是“非自愿醉”,精神状态就是精神状态——既然老人在痴呆状态下写的遗嘱一概不算数,精神病人在发病时刻的犯罪一概不算数,女的在醉酒状态下的对性的含含糊糊也应该一概不算数。不就是精神状态嘛,怎么导致这种精神状态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