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不戴头盔超速驾驶电动车,撞上牵绳大狗狗死人伤,法院判了!
深圳的李某骑电动车超速不带头盔,驶入机动车道,撞上王某没牵绳带入机动车道的大狗,事故造成李某长期昏迷,属于完全护理依赖,经司法鉴定李某为一级伤残,宠物狗死亡,伤者家属起诉狗主人赔偿400万元。
法院采信交警同等责任认定,判决狗主人五成损失,赔付200余元,遛狗不牵绳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行为,虽然李某也有错误,如果李某戴头盔,没驶入机动车道,是不是狗主人要承担百分百的责任?
一些狗就因为主人在身边就很容易狗仗人势,特别是大狗更吓人,我村里就有人骑电车被狗追,结果摔倒被电车的保险杠砸断腿保险杠扎进骨头里,狗主人是一个孤寡老人,一分钱都没有赔受伤的人只能自己受罪。
遛狗不牵绳出了多少事了,怎么就是不长记性呢?出了事狗主人担责是理所应当的,希望众多养狗的朋友们引以为戒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