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个女子要坐飞机,提前花1130元买了票。可刚买完一分钟,她就发现买错了,赶紧去退票。谁知道,退票前后也就三分钟,竟然被扣了758元。她男朋友觉得太离谱,就投诉了航空公司:“在商场买错东西都能退换,怎么到这儿就扣这么多?”航空公司那边回应:规定就是这样。
湖南的孟女士在9月21日晚上8点33分,花1130元买了一张哈尔滨飞长沙的机票,航班日期是9月28日。
付款成功后不到一分钟,她发现日期选错了,8点36分,她提交了退票申请。从下单到申请退款,前后三分钟。
第二天上午,退款到账:372元,1130元的票,扣了758元,距离航班起飞还有整整七天。
孟女士的男朋友王先生觉得这事没法接受,他打电话给长安航空客服,对方给出的答复是“规定就是这样”。王先生又向民航投诉热线12326反映了情况,长安航空后来回电,态度并不客气,意思还是那句:公司规定,无法减免。
长安航空给出的理由很明确,孟女士买的是经济舱A舱,对应的是特价机票,按照长安航空官网的退票规则,特价经济舱离起飞336小时以上退票,最少扣65%;距离起飞336到72小时之间退票,扣75%;距离起飞前4小时内退票,扣100%。孟女士的航班距离起飞还有7天,落在336到72小时这个区间里,扣75%,算下来正好是758元。
王先生跟客服沟通时说,在商场买东西买错了,一定时间内都能退换,机票为什么不行?客服的回应是:机票不能和超市购物比,客票一旦支付,因个人原因无法出行就要扣费。
这话从规则层面讲,挑不出毛病,长安航空的退票费率确实按照民航局要求的“阶梯费率”制定,也在官网上公示了。问题在于,规则合规是一回事,规则是否合理是另一回事。
孟女士的情况有几个特殊之处:出票后一分钟内就发现了错误,三分钟内提交了退票,距离航班起飞还有七天,这张票完全有机会重新卖出去。换句话说,她的操作几乎没有给航空公司造成实际的运力损失,在这样的前提下,扣掉票价的近七成,让不少消费者觉得难以接受。
这不是长安航空一家的问题,机票退改签费用过高,长期以来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有的航空公司已经做出了改变,东方航空推出了购票后两小时内全额免费退的政策,适用条件包括航班起飞前12小时以上。长龙航空也有类似规定,旅客错购后在两小时内购买了同一航司的正确机票,可以申请买错的票全额退款。国航同样明确了购票后两小时免费或优惠退票的机制。
这些航司的做法说明,在出票后的极短时间内给予旅客一次纠错机会,技术上完全可行,操作上也不复杂,区别在于,有的航司愿意这么做,有的不愿意。
西安市网络智库与产业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为立在接受采访时提到,部分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则执行存在“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他建议设立“购票冷静期”,对出票后极短时间内、距起飞时间较长的错购退票,酌情减免手续费。
他的理由是,旅客非主观恶意的即时错购,如果没有对航司造成实际运力损失,机械套用高额扣费条款,既不符合《民法典》关于公平原则和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当的精神,也容易引发消费纠纷。
孟女士的遭遇之所以引起广泛讨论,核心不在于758元这个数字本身,而在于三分钟和七天这两个时间点放在一起时,规则显得过于冰冷。三分钟是消费者纠错的速度,七天是航空公司重新卖票的余地,两个条件叠加,仍然要被扣掉大部分票款,消费者的困惑和不满,不难理解。
机票退改签涉及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收益管理,规则复杂有其行业特殊性,但规则存在的意义,是平衡双方权益,而不是让其中一方承受全部代价。
当技术手段已经能够轻松识别“出票后极短时间内的错购退票”时,继续沿用一刀切的扣费标准,消耗的是消费者对航空服务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