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培武案,是我国法治进程里极具警示意义的一桩冤案。
当年昆明两名民警遇害,巨大的破案压力之下,办案人员先入为主,认定是情杀,将受害者王晓湘的丈夫杜培武列为嫌疑人。
杜培武本身也是戒毒所民警,自始至终都否认杀人。
可漫长的刑讯折磨,让他实在扛不住痛苦,只能按照提示编造认罪口供。
案件物证链条本身漏洞巨大,
没有能把他和现场关联的痕迹,缺失关键作案枪支,
仅靠口供和测谎结论就给他定罪。
法庭上杜培武当众展示刑讯伤痕,申辩口供是被逼出来的,却没能被采信。
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保住性命,可杀人的罪名还压在他身上。
转机来自杨天勇团伙的落网。
这伙人伪装成警察作案,被捕后供述了这起枪案。
警方还起获了被抢走的七七式手枪,枪号和现场弹壳完全对上,真相终于大白。
这起冤案,让全社会看清口供至上的巨大隐患,
也推动了疑罪从无理念逐步落地。
司法的底线,就是不能为了追求破案,牺牲程序正义。
你觉得这类冤案留给后世最大的教训是什么?
法治往事 杜培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