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一男子与女子约定交易后入住酒店,因付款问题发生争执。女子拒绝继续并准备离开,却遭男子强行阻拦并发生冲突。事后女子报警,男子被警方抓获,法院已作出判决。
该案当事人贵某,平日里长期沉迷网络闲聊,经常通过社交软件结识陌生异性,案发前,贵某在网上结识了本地女子肖某某,二人通过长时间线上聊天逐渐熟悉。
熟悉之后,贵某主动提出以2000元的价格,与肖某某发生性关系,肖某某斟酌后应允,但全程心存戒备,担心对方事后赖账、拒不付款。
达成口头约定后,贵某在当地乡镇宾馆提前开好房间,将具体地址和房间号发送给肖某某,案发当日下午三点左右,肖某某按照约定准时抵达宾馆房间,交易正式进入履约阶段。
进入房间后,贵某急于发生性关系,直接提出推进流程,出于自我保护,肖某某明确提出前置条件,要求贵某先行支付2000元报酬,确认到账后再继续后续行为。
面对肖某某的付款要求,贵某始终刻意回避,不断岔开话题,反复催促肖某某配合行事,始终拒绝提前付款。
几番沟通拉扯后,肖某某判定贵某并无真实付款意愿,只是口头造势、刻意耍赖,当即决定终止本次交易,转身朝着房间门口走去,准备直接离开现场。
眼看交易即将落空,贵某瞬间情绪失控,立刻快步上前挡在房门口,强行阻拦肖某某离开,他反复向肖某某保证事后绝对付款,坚持必须先发生关系再结账。
肖某某态度坚决,始终不肯妥协,明确表示不付款就彻底终止所有交易。
多次协商无果后,贵某彻底恼羞成怒,当场将肖某某扑倒在床,通过捂嘴、言语威胁的方式压制对方。
身处封闭私密的宾馆房间,肖某某孤立无援,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人身伤害,仅做出轻微肢体反抗,最终,贵某在违背对方意愿的前提下,先后两次与肖某某强行发生性关系。
整场行为结束后,肖某某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求助,警方迅速赶赴宾馆现场,当场将贵某抓获归案,到案后,贵某如实供述了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全部事实,但始终拒不承认自己构成犯罪。
他提交双方聊天记录,辩称两人属于事前约定的有偿交。
这也是全网争议最大的地方,多数网友仅凭片面情节,认为事前有约、女方到场、反抗轻微,就等同于自愿行为。
但结合司法细则和同类判例来看,大众认知存在极大漏洞,首先,有偿性交易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双方的口头交易协议自签订之初就完全无效,不存在所谓的“履约义务”。
最终,法院认定贵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5个月,这一判决也彻底厘清边界:非法交易的前置背景,不能成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借口,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强迫他人妥协服从。
这起经典判例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灰色交易不仅违法,更极易引发冲突升级,一念之差就会从治安违规演变为刑事犯罪。大家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远离各类非法灰色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