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深圳,女子和朋友经过人行道,突然从17楼飞出“猪排骨”砸中她的头部,瞬间倒地,鲜血直流。朋友急忙打了120同时报警。事后,女子被鉴定轻微伤。而警方查出男子啃完猪排骨,懒得收拾,随手从17楼扔下,这下酿成大祸,悔之晚矣。法院这样判了。
2026年5月8日中午,李女士和同伴走在深圳地铁口附近的人行道上。谁料一块猪排骨,从17楼高空飞速砸落,精准砸中李女士头顶。
巨大的冲击力瞬间让李女士头晕目眩,她捂着脑袋蹲在地上动弹不得,鲜血顺着伤口不停往外流,场面看着触目惊心。
朋友吓得立马报警,拨打120急救,李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医生检查,她头部被砸出一道两厘米长、一厘米深的创口,伤口又深又长,后续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随着警方深入排查,始作俑者很快浮出水面。
涉事男子江某,在深圳打工租房居住。事发中午吃完饭收拾餐桌,懒得下楼扔垃圾,心存侥幸随手把吃剩的猪骨头,从17楼阳台直接扔了出去。
他住的这片区域商铺扎堆,道路上人来人往,可他根本没在乎这些。这栋楼高足足50米,楼下就是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但凡有点常识都知道扔东西的行为极度危险。
可江某毫无安全意识,抛完骨头淡定收拾碗筷出门上班,压根没寻思楼下会砸到人。
事发两天后,警方成功抓获江某。
检察院审理认定,江某在中午人流高峰、闹市区高空抛重物,危险性极大,已经触犯法律,依法提起公诉。
江某也是太懒了,正常吃完饭,收拾桌子,垃圾就收一下,下楼的时候顺手拎下去在扔垃圾桶不就完事了。
更何况他住的楼下人群来往频繁,正常人思维一想就知道从17楼往下扔东西会造成什么后果,他却抱着侥幸心理,最终酿成大祸。
虽然,李女士被鉴定为轻微伤,但没造成生命危险,那么,江某还要负刑事责任吗?
首先,高空抛物罪看的是行为危险性,不是只看受伤轻重。
本案江某在17楼、50米的高空,人流密集的人行道,中午出行高峰,将猪排骨这种硬物抛下楼,这本身就是极度危险的行为,随时可能致人重伤或死亡,完全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某一时偷懒省事,害得李女士头破血流,哪怕最后鉴定李女士只是轻微伤,也不影响定罪。
最终,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江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
要知道,高空抛物可不是小事,如果图省事随手乱扔,不管伤没伤到人,都是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
头顶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陋习真的能毁掉一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