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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担责?”河南汝州,70多岁大爷牵着老伴出门遛弯,经过人行天桥时,突然遭马蜂群围攻,双双被送进ICU!女儿:“父亲全身被蜇伤200多处,各个器官已基本衰竭,两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没有一个管理部门站出来承担责任!” 9月11日上午,汝州洗耳河景观桥。75岁的高大爷牵着老伴的手慢慢走,桥底下突然炸

“谁来担责?”河南汝州,70多岁大爷牵着老伴出门遛弯,经过人行天桥时,突然遭马蜂群围攻,双双被送进ICU!女儿:“父亲全身被蜇伤200多处,各个器官已基本衰竭,两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没有一个管理部门站出来承担责任!”

9月11日上午,汝州洗耳河景观桥。75岁的高大爷牵着老伴的手慢慢走,桥底下突然炸出一团黑影,虎头蜂倾巢而出,专盯着老人扑。老伴拿衣服拼命抽打,儿子儿媳赶到把人背下桥,四个人全被蜇伤,大爷伤得最重。

从头皮到脚背,密密麻麻全是血点。急诊医生看了直摇头,200多处伤口,没见过这么严重的。送到郑州治不了,又拉回汝州,ICU里靠呼吸机吊着。病危通知已经下了,老伴也在ICU,还没脱险。

女儿高女士守在门外,电话打了个遍。街道办说在跟进,园林不接,城管不接,水利局说找住建局,住建局说这块不归我管。电话转来转去,最后告诉她“管护边界还没划清”。翻译过来就四个字:谁都不认。

那座景观桥建成好几年了,老人天天在那儿散步。出事之前,桥上没警示牌,没巡查记录,桥底那个蜂窝有多大,没人管过。出事之后桥封了,警示牌挂上了,消防把蜂窝摘了。这些事要是早做几天,老人现在应该还在桥上遛弯。

虎头蜂不是普通蜜蜂。毒针将近一厘米,能反复蜇,毒液引发急性溶血和横纹肌溶解,肝肾心全给你拖垮。两百多处伤口,等于往身体里注了两百多针毒。一个能蜇出两百多处伤口、同时攻击四个人的蜂窝,不是一天两天长出来的。

《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很清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律师说得直白:关键看管护方对桥下马蜂窝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却没排查解决。知道不管,担责。该知道却没发现,也得担责。

判断“该不该知道”,看的是有没有巡查记录、有没有人投诉过。一个几十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长成的蜂窝,在人来人往的景观桥底下,管护方说没看见,说不过去。但问题卡在另一头:这座桥到底归谁管。

街道办的情况说明写的是“涉及水利局、住建局”。涉及,不是归属。两个部门之间边界没划清,等于两个和尚抬水喝,谁都觉得该对方管。出了事,水利说找住建,住建说找水利,皮球踢得比国足还溜。老百姓找谁说理。

这种事全国不是头一回。2025年贵州湄潭,两个追蜂人摘走蜂窝没设警示,茶园主人进去干活被余蜂蜇死,法院判赔81万。2023年湖南安化,学校清了马蜂窝但没挂牌,路人被残余蜂群蜇死,学校担了两成责任。道理都一样:你管那片地方,你就得排查隐患。

汝州这件事,比贵州和湖南还恶劣一层。人家好歹是发现了、处理了但没处理好。汝州这座桥,从头到尾没人管过。不是处理不当,是根本没处理。老人被蜇进ICU那天,才是这座桥第一次有人认真看它一眼。

家属现在最需要的不是道歉,是有人站出来说“我负责”。医疗费在滚,ICU按天烧钱,两个老人躺在里面,赔偿的事悬着。法律给了家属要赔偿的权利,但法律不会自己敲门。得有人去起诉,得有人去举证,得有人在法庭上把“该谁管”这件事掰扯清楚。

管护边界没划清,是部门之间的事。老百姓走你的桥被蜂蜇了,你跟老百姓说“我们内部还没商量好”,这话说不过去。桥在哪儿,人在哪儿受伤的,就该谁先兜底。至于水利和住建之间怎么分账,那是关起门来自己算的事。

这件事真正的教训不在虎头蜂身上。蜂巢年年有,今年在汝州,明年可能在任何一个城市。教训在于:一座每天有老人散步的景观桥,桥底下藏着一个能杀人的蜂窝,管护单位连自己该不该管都不清楚。这不是意外,这是失职。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七旬夫妇天桥散步遭马蜂围攻进ICU,父亲被蜇200多处,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2026年9月12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