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认知!
原来,醉驾也不一定负全责。
山西临汾蒲县,一对夫妻晚上10点在国道过马路时,被一辆车撞倒身亡。
事后调查曝光,肇事司机杜某的行为叠满了buff:
1. 杜某当时酒精浓度含量147.0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属于重度酒驾。
2.开车时速52km/时,大大超出限速40km/时,属于超速行驶;
3.他当时并没有开车灯。这也是最致命的一点,撞到的夫妻压根不知道有车开过来,完全不可能提前预判危险。
有了这三点证据,不管谁,都认为司机全责没跑了。
万万没想到,事故认定书一出来,引起全网热议。
交警最后判定,杜某某负主要责任,遇难夫妻负次要责任。
明明没有过错,为什么还要负次要责任呢?
交警给出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
认为行人横过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这个结果,让人完全无法接受。
杜某连车灯都没打,夜晚的国道,灯光昏暗,行人怎么确认路面安全呢?
这个认定结果,不得不让人猜想,杜某是不是有什么特殊身份。
果然,他不是普通人,而是薛关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
遇难夫妻的儿子张某完全不认这份认定书,他已经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已受理,正在全面复查,将重新核查现场证据、事故判定依据。
希望最后能给遇难者和他们的家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大家觉得这起事故让行人承担次责,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