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大发展是“两条腿走路”发展教育的需要和结果,而不是公办教师缺编。
本文作者是个退休教师,吉林人,应知这一点。因此,该文对80年代考上大学.大专.中专,因教师地位.工资待遇低,毕业后都想进国企,工资高这有道理,但讲是因适龄儿童多,想当教师的人少,因此发展大量民办教师与历史事实不符。
首先,自文化大革命后直到80年代初,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基本都是民办这条腿,公办编制基本稳定,公民办有各自编制。
当年大学中专中师毕业生都是包分配还是计划分配的,师范类学校毕业生主要还是分到各级学校,补充因退休.死亡.出口子一开除等缺编,仍不足或在编不在岗(请假.借用等)找代课教师,也叫公办代课教师,不是民办教师。
吉林或是80年代初是适龄儿童高峰期才有民办教师大发展,我们江苏(我苏北盐城的)不是。第一次来自1964年大办的耕读小学,68年后撤并进公办小学或单设教学点,这新增的班点仍属民办这条腿,留用的耕小教师也与原有少量民办教师一样,也成小学民办教师。
第二次民办教师大发展是68年大办小学戴初中帽子的七年制学校,所有新戴帽子初中都属民办这条腿,教师都是民办。连同原有农中部分民办教师及后来发展的高中(性质也属民办)教师都是中学民办教师。
公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均是工资制,但民办.代课工资低,公益摊派吃生产队平均粮等有照顾,但农村户口性质不变。
无论叫农中.联办中学还是直呼某校(含小学),学校都是公办公管民助,公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混编统用,没有纯民办校和班,除老完中,民办教师也一样当学校负责人。
我县78年后,除极个别落实政策外,不再新招民办。80代初,最后(前已有两次)一次考试考核整顿,合格的都发“民办教师任用证书”,“普九”时只要在岗的(有骋用证书)都转正。少量不合格的作工人留用,参公管理直到退休。
而整个国家,大约在86年就规定不准再招民办教师。
“普九”后,发展教育的“民办”这条腿也基本换成公办。2002年,全国民办教师退出公办教师讲台,但代课教师一直存在。
从70年代后,民办教师占农村中小学教师总数三分之二左右,而这新发展的教育直到“普九”实现,没有民办这条腿何来国家教育不断发展和全民文化水平提高,何能在本世纪初全国实现“普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