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一女子和对象同居后,又被另一条件更好的男子追求。女子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一段时间后,决定放弃对象,跟后者在一起。他们前脚刚分手,后脚她就跟另外的男子结婚了。原来的男友觉得自己白白付出了那么多,竟被女子劈腿。他决定报复,就潜入女子和现任丈夫家,将老鼠药放入饮水桶,将水银倒在主卧床的枕头下。好在被他们家人发现,没有人中毒。最后该男子赔偿了 2 万元,被判有期徒刑 4 年。
张某很爱他的女朋友李某,对于李某的要求,张某有求必应,一直把她捧在手心里。
起初,李某也很爱张某,她也是奔着结婚的打算。
但后来,一男子王某看上了李某,他知道李某有对象,但是没结婚。就对李某说,只要她没结婚,自己就有机会。
王某也经常对李某献殷勤,李某也对他并不反感。后来还知道王某家条件非常好。
慢慢的,她和王某就走到一起了。他们背地里偷偷的发生了关系,王某告诉李某,找时间和张某说清楚。
李某其实有点于心不忍,毕竟这么长时间以来,张某一直对自己很好,自己都找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和他分手。
但是她知道,跟王某在一起的话,自己将来的日子会更好过。
后来她终于狠下心来,跟张某说,他们不合适,2026 年 1 月,她离开了张某的家。转头就和王某谈婚论嫁。
张某也终于知道了李某离开他的原因,他觉得自己付出了那么多,不仅是真心,还花了很多钱,他觉得自己太冤枉了,萌生了想要报复的想法。
2026 年 2 月 11 日下午,张某来到李某和现任丈夫的家,发现家里有人后,又离开了。
晚上 19:30,张某又趁他家没有人的时候潜入,先将老鼠药放到二楼客厅的饮水机上的水桶里,又将水银倒到他们夫妻二人主卧床的枕头下面。
后来见李某和丈夫回家,她又从李某家厨房李拿出一把刀,用刀划伤王某车的 4 个轮胎,之后离开了。
晚上 20 点,王某的妹妹回来,发现客厅的地上有水迹,感觉不对劲,就查看了监控录像。发现了王某作案的整个过程,就报警了。他们家没有任何人中毒。
2 月 13 日,张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投毒的经过。还主动赔偿了王某夫妻二人 2 万元。
审理认为,张某以投毒的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要件。最后综合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性,判处张某有期徒刑 4 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某的女朋友在跟他相处期间,就跟了别人,他认为自己白白付出了那么多真心,又白白花了那么多钱,他心有不甘,就心生报复,并付出行动,虽然他的行为被发现了,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但是他的目的是危害他人生命,所以依然构成本罪。
每个人都恋爱自由、结婚自由,虽然李某的做法有点不太道德,在跟张某恋爱的同时,又和其他男子接触,最后,还选择了别的男人。但从某种角度讲,这是她的自由。
反过头来,如果张某提前知道了李某在和他交往的同时,也和其他男子交往,应该也不会选择继续和她在一起吧。
这样见异思迁的女子,谁能保证她是否还会再变心?为了这样的人去触犯法律,是多么的不值得。
张某真的是没想开,为了这样一个不值得的女子,搭上自己的 4 年。
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