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新华社报道,记者从江苏省有关部门获悉,南京博物院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所涉责任单位与人员,已经依规依纪依法完成处置。
徐湖平曾担任南京博物院常务副院长、院长等职务。经查,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促成商业合作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前,纪检部门已依据案件调查结果,给予徐湖平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在当年《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调拨流转事件当中,徐湖平未严格履行文物鉴定、复核审议流程,违规签批调拨申请,决定将书画调拨用于对外销售。即便在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擅自处置馆藏文物之后,他依旧同意相关文物对外出售,同时对下属单位账目混乱、岗位缺乏制衡等管理漏洞疏于监管,对南博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落实不到位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除此之外,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原省文物总店的多名相关责任人,因为履职不到位、监督管理存在疏漏,对违规调拨销售书画一事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开除、撤职、降级、党内各类处分、岗位调整以及批评教育等处理。
通报提到,江苏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已经作出深刻检查,深刻吸取本次文物管理案件带来的教训。目前省内正在开展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补齐制度短板,筑牢文物保护防线,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不少网友表示,文物属于国有珍贵文化资源,博物馆管理者肩负重大责任,一旦失守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文化损失。这起案件也释放出明确信号,文物领域监管不会放松,对于文物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坚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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