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报道,广东,一女子将内衣内裤晾晒在门口,没想到一名男子骑车看见后,直接停车,偷偷靠近赶紧拿走,得手后,他还拿在手上翻来覆去,随后赶紧骑车离开现场,但他不知道,监控把这一幕拍得清清楚楚。
监控中的动作并不复杂。骑车男子经过晾衣处后停下,观察四周,靠近衣物,把女子的贴身衣物连同衣架取走。
女子收衣服时发现少了东西,查看监控后才知道衣物不是被风吹走。公开材料没有披露涉事双方姓名,也没有公布警方后续处理,因此不能凭空判断男子是否曾实施过类似行为。但从已经公开的案件看,拿走一件价值不高的贴身衣物,并不等于事情就会被当成小事。
2025年6月2日,山西高平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出租屋内晾晒的一件女士内衣不见了。
民警调取周边监控,追查可疑人员活动轨迹,发现28岁的高平男子焦某经常出现在一家网吧。民警经过蹲守,在网吧内找到焦某。
调查显示,焦某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平时靠打游戏卖装备维持生活。6月2日凌晨,焦某离开网吧后经过东城街道一处出租房,发现大门没有关,便进入院内翻找财物。
院中没有找到值钱物品,焦某临走前拿走了一件正在晾晒的女士内衣。高平市公安局后来对焦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这起案件值得注意的地方,不是衣物值多少钱,而是监控怎样把人员、时间和行动路线连了起来。广东事件中,女子同样是通过监控才发现衣物去向,连续画面也能为后续调查提供线索。
再往前看,2020年上海长宁发生过一起性质更重的案件。赖某曾在小区捡到两把钥匙,又注意到邻居小玉的住处。
2020年4月底,赖某趁小玉外出,用捡来的钥匙试开房门,发现钥匙能够开门,当时没有进入。到了同年5月一个工作日中午,赖某再次开门进入房间,拿走床上的一件女士内衣。
小玉的室友正好回来,赖某谎称来看房后离开,之后又返回道歉并交还内衣和钥匙。室友查看楼道监控确认情况,小玉当晚报警,公安机关随后在赖某家中将赖某抓获。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赖某非法进入住宅实施盗窃,已经构成盗窃罪。长宁区人民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赖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关键不在一件内衣的价格,而在于赖某进入了供居民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进入此类住所盗窃,可以认定为入户盗窃。
类似情况在更早以前也出现过。2017年1月20日17时许,北京海淀西北旺派出所接到王女士报警,王女士晾晒在出租房外的胸罩和内裤不见了。
民警根据王女士和男友提供的线索在附近搜寻,控制醉酒的张某,并从张某上衣口袋和衣服内侧找到2件胸罩和5条女性内裤。
警方调查得知,张某当时刚与女友分手,当天中午饮酒,回出租房途中看到外面晾晒的女性内衣,临时起意将衣物拿走。张某最终因盗窃被海淀警方治安拘留。
这些公开案件也能解释广东女子为什么会感到不安。贴身衣物价格未必高,却属于个人生活中的私密物品。
按照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若调查发现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或者存在入户盗窃等情形,还可能进入刑事追责范围。
回到广东这段监控,骑车男子究竟是谁,是否会被找到,公开材料没有给出答案。能够确定的是,停车观察、取走衣物、翻看后离开的过程被记录。对于失主来说,报警并保留原始监控,远比自行猜测男子动机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