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 温哥华租的别墅客厅,苗苗切水果,郑恺瘫沙发翻夏令营日程。
苗苗:宣宣四岁才学拼音,国内小孩三岁都会背诗了。
郑恺:别比。他英文比中文溜,昨天跟邻居聊完回来跟我显摆,我只能接"good job",再深就接不住小孩的碎嘴。
苗苗:姐姐带的。妹妹凯娅现在英文比我顺,宣宣跟着学了一堆。
郑恺:所以咱俩是干嘛的?翻译?
苗苗:你负责接送,我负责做饭,姥姥负责拼音,姐姐负责英语。各司其职。
郑恺:一个月房租加夏令营,比我拍两部戏烧钱。
苗苗:值。你看宣宣写"人"字,比你还端正。
郑恺:他写"人"你拍三张发群里,我爸回了个"好",比夸我还激动。
苗苗:那第四胎的事……
郑恺:别。三个已经够我跑断腿了。再要一个,我得在加拿大买房子定居。
苗苗:想得美。回国该拍戏拍戏,该上综艺上综艺,孩子教育不能省。
郑恺:行。为了这仨,加拿大飞成通勤了。
苗苗:谁让你基因好。姥姥说了,第四胎要是闺女,她继续带。
郑恺:……你俩是不是已经商量好了?
苗苗:没有。是宣宣说的,他要妹妹。
郑恺:四岁小孩的话你也信?
苗苗:信。反正这一个月你当司机我当厨娘,回去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