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有种被冉莹颖和邹市明欺骗的感觉。
大家有没有?
先是卖惨,博得同情,事情发展到后来,发现都是剧情。
什么离婚,早就变成口头语了。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离婚。
冉莹颖自己说的,背了巨额债务的时候没离开,还完债更不可能离开。
所以,这一切都是剧本,既有了话题,又有了流量,还赚了钱。
至于那个挂牌出售的房子,说是朋友的朋友买的,对方也不着急住,就让他们多住几个月。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住到什么时候都行。反正是朋友嘛。
然后你猜剧情会是啥?
大概率是,冉莹颖和邹市明凑够了钱,再把那个房子买回去。
所以,买房子可能真的是为了节目效果,或者是噱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