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今天这条新闻我看完了,半天没说出话来。
8月13号晚上10点24分,山西蒲县薛关镇村口国道上,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老汉57,媳妇53——推着人力车过马路,被镇政府的杜某某一头撞上。
人当场就没了俩。
一查:这司机血里酒精147.01mg/100ml,醉得明明白白;限速40他开52;大晚上还不开车灯。
你说这像不像黑夜里一辆“瞎了眼还喝晕了”的车,直接碾到村口来?
可8月22号交警出的认定书是:杜某某主责,老两口次责。
家属懵了:他醉驾、超速、不开灯,我爸妈推个车过没人行横道的村口路,咋还得背个“没确认安全”的次要责任?
9月12号蒲县公安通报:家属已经递了书面复核,临汾市交警支队受理了,重新查现场、鉴定、定责依据。
好多网友一看就炸:醉驾撞死人还能有次责?
这事咱别光骂,也把话说明白——
交通事故定责,看的是“谁的行为让事故更容易发生”。醉驾、超速、不开灯,绝对是大错,所以他是主责;但行人没走人行横道、推车横过国道没尽到观察义务,交警就给了个次责。
醉驾该坐牢坐牢,次责该背背,两码事。
可问题也在这:大半夜,车没灯、人又醉,老农民推车过村口,让他“确认安全”——他拿啥确认?等他听见动静,车都贴脸了。
所以家属不服、网友共情,不是胡闹,是觉得“人情世故和夜里实景”没被写进认定书里。
再说一句扎心的:
这司机是镇政府的公职人员。老百姓本就看你穿公家衣裳的人守不守法,结果你晚上喝大了对着村里人踩油门。官方话说得硬:不袒护、不降格、不拖延,醉驾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严办。
但大家盯的不只是“判几年”,是:公家的人犯了事,程序和结果能不能经得起全村人、全网友瞪着眼看。
现在复核启动了,结果变不变不知道。
但有一条谁都别模糊:
酒瓶一放、车钥匙别摸,这是保命的规矩。
你侥幸一次,别人一家子灯就灭了;你以为是“少叫个代驾”,其实是拿别人命抵你懒。
信息来源:蒲县公安局通报 / 新黄河 / 腾讯新闻转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