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成立多国联盟应对跨国电诈犯罪带来的冲击]就在今天,46国同步签字,重要联盟在中国成立,联合国也派人见证在江苏连云港,46个创始国家代表现场完成文件签署,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派出代表到场见证,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正式落地。这场由中方发起搭建的政府间协作机制,不带有军事同盟属性,目标对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这一全球性犯罪难题。它的诞生,代表全球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出现新的协作路径,各国不用再单独应对跨国电诈犯罪带来的冲击。联盟落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电信网络诈骗已经变得越来越狡猾,犯罪形态持续升级,单一国家执法行动已经很难形成足够压制力度。这类犯罪团伙会把人员窝点、服务器、资金洗白渠道拆分布置在不同国家境内。受害民众身处一国,诈骗操作团队藏在另一国,赃款通过多层跨境转账快速分流。传统的双边警务协作,只能处理个案,面对网络化、产业化的犯罪集团,存在取证难、追赃慢、人员引渡门槛高的短板。各国执法力量各自为战,犯罪集团就能不断转移阵地,规避打击。正是看到域外执法的局限,中方在一年前提出搭建统一协作平台的构想。构想对外公布之后,陆续收到多国的正面反馈,不少长期遭受跨境电诈侵害的国家,表达参与共建的意愿。经过多轮磋商谈判,各方敲定联盟运行框架,明确以现有国际公约为基础开展执法协作,不干涉成员国内部事务。本次连云港大会,就是前期多轮谈判成果的集中落地,46国共同签署联合声明,确认联盟运行准则与合作方向。这份联合声明,清晰划定联盟工作的主要方向是,情报互通、联合行动、资金追查、执法培训,四大工作板块。各国执法机构可以在合规前提下,交换诈骗手法、窝点位置、资金流转路径等关键信息。一旦发现大规模跨境作案团伙,相关成员国可以同步启动侦查,在各自法律框架下开展联合抓捕,切断人员输送链条与洗钱通道。这套协作框架,弥补双边警务合作覆盖面不足的短板,形成一张覆盖多国的治理网络。不过协作框架想要长期运转,需要兼顾各国法律体系差异,这也是谈判阶段耗费大量精力的部分。不同国家对于网络犯罪、资金洗钱的法条定义不一样,证据采信标准、嫌疑人移交规则也存在区别。联盟没有强行统一各国国内法律,而是把合作限定在各国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所有联合行动,都需要对应成员国国内执法部门确认可行之后再推进。这种设计,降低各国参与顾虑,保障主权不受协作机制影响。主权边界清晰的合作模式,吸引更多国家参与进来。本次除46个创始签约国之外,还有 34 个国家派出代表以观摩身份参会。观摩国没有签署创始文件,但可以持续跟进联盟运行情况,后续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加入。创始国覆盖亚洲、非洲、拉美、欧洲多个区域,既有长期受电诈侵扰的周边国家,也有远程受害的远距国家。参与国家分布的广泛性,证明跨境电诈带来的损害不分地域,各国在公共安全领域存在共同诉求。联合国与国际刑警组织派员到场见证,也赋予这套新机制特殊意义。过去应对跨国犯罪,国际社会主要依靠已有的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开展协查。但现有机制流程偏长,面对迭代速度极快的网络诈骗,响应速度存在局限。新联盟是作为补充机制存在。联盟聚焦电诈这一类特定犯罪,减少议题分散带来的效率损耗,和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形成互补,丰富全球打击跨国犯罪的工具箱。电诈犯罪本身持续迭代的特点,决定联盟成立只是治理工作的起点。犯罪团伙会跟随技术变化更新作案手段,人工智能、虚拟货币、加密通讯工具,都已经被用于优化诈骗流程。团伙还会根据各国打击力度,随时转移窝点选址。联盟需要保持机制弹性,持续更新情报共享内容,同步研究新型犯罪手法。如果协作机制僵化,跟不上犯罪集团调整节奏,这套平台的实际作用会持续缩水。犯罪链条里面的资金环节,会成为联盟后续攻坚重点。电诈产业的驱动力来自赃款收益,只要资金洗白通道保持畅通,就会不断有人愿意参与诈骗产业。过往很多案件,嫌疑人可以抓捕,但大量赃款已经通过多层跨境转账、虚拟货币兑换、地下钱庄完成转移,很难追回。联盟成员国之间打通资金线索协查通道,缩短跨境资金溯源时间,能够直接削弱犯罪集团的获利空间。收益预期下降,产业扩张的动力自然减弱。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就是国际打击电诈联盟,和传统地缘性质的国际组织不同。传统地缘联盟大多围绕军事、经贸博弈搭建,成员参与带有明确的地缘诉求。而这个反诈联盟,所有合作内容全部围绕打击犯罪、保护普通民众财产安全。成员国加入与否,判断标准是本国是否承受电诈损失,能否从执法协作中减少国民受害。地缘博弈因素,不会成为联盟吸纳成员的判断标尺。去掉地缘博弈色彩的公共安全合作,契合现在全球治理的需求。最近数年,各类全球性议题的多边谈判经常陷入分歧,很多合作项目因地缘对立难以落地。公共安全领域,保护普通人财产与人身安全,属于各国能够达成共识的领域。反诈联盟的落地,证明各国可以抛开分歧,在民生安全议题上搭建务实有效的协作机制。这类实践,也可以为其他领域全球治理合作提供参考样本。联盟未来的推进,肯定是会面对不少阻碍的。各国国内司法流程差异,跨境数据传输的规则限制,都会拖慢个案协作速度。部分国家地下经济链条和电诈洗钱深度绑定,国内治理阻力会传导到国际协作层面。这些问题不会因为一份联合声明就自动消失,只能依靠成员国持续沟通,积累联合办案经验,一点点打通协作堵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