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人因彩礼谈崩互相侮辱 两家人彩礼谈崩互骂均被判赔】因婚约彩礼争议未能理性化解,双方家庭成员从线下争执升级为网络平台互相发布侮辱性言论视频,最终双双被认定侵害名誉权,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名誉权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小胡与小刘于2025年初举办婚礼,后因故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因彩礼退还事宜产生矛盾。2025年8月中旬,小刘的父母老刘、老陈多次前往小胡母亲老张正在修建的房屋处,采取过激方式阻工索要彩礼,当地多部门多次组织调解未果。
2025年8月底,老张率先在其个人网络平台发布5条视频,内容包含老刘在其房屋内的照片及监控画面,并在评论区使用“恶霸”等带有贬损性质的表述。该组视频传播范围有限,发布当日即被老张自行删除。
同日晚间,老陈看到上述视频后,随即在其抖音账号连续发布3条真人出镜视频,使用大量侮辱性词汇指责小胡与老张,并在评论区披露二人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姓名及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相关视频发布第四天被举报下架,累计点赞量超6800次,评论超1500条,转发超2500次,传播范围较广。
此后,小胡因身体及心理不适就医,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状态。小胡、老张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老刘、老陈侵害其名誉权,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后者提起反诉,提出相同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对对方进行不实评论,言论存在侮辱他人人格内容,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结合双方侵权行为的情节、传播范围、损害后果及过错程度,酌情判令老陈赔偿小胡、老张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老张赔偿老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因双方互有侵权行为,对双方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判决作出后,双方提出上诉。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陈的网络侵权行为与小胡的精神损害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老陈发布案涉侮辱性视频后,小胡的失眠、焦虑等症状持续加重并最终确诊精神类疾病,二者在时间上衔接紧密,诊疗记录与视频传播事实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老陈主张损害后果系其他因素导致,但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关于赔偿数额与责任承担方式,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受害人精神创伤为核心目的,侵权人是否获利并非赔偿的前提条件,其经济能力仅为裁量参考因素。参照湖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本地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一审酌定的3万元赔偿数额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畸高或畸低情形。同时,金钱赔偿已能够对受害人人格权益予以救济,一审结合双方均存在侵权行为的全案情节,未另行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并无不当。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原判。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via: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