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盗窃吗?
香港发生了一起有意思的案件,15名同事合资购买彩票。
结果幸运女神真的光顾了他们,让他们中了半注头奖,奖金高达3000万港元。
3000万正常分配的话每个人200万,但跑腿购票的称自己功劳最大,应该分大头1000万。
这种无理的分配方式其他合资者肯定不愿意就谈崩了,同事怕购买者把奖金卷走跑路选择报警。
购买者被以涉嫌盗窃为由拘捕。
真是在足够的利益面前,桃园三结义可能都要散伙。
据香港媒体报道中提到,购买彩票的合买群,中途退群的人本期并没有出钱购买,也跳出来希望分钱。
本以为负责购买者已经贪念够深了,没想到还有更不要脸的。
对此你怎么看?负责购买彩票的男子算盗窃吗?
合买彩票
